农民工为何遭遇讨薪难 双方都有责任

22.03.2016  10:30

春节前,我市人社、公安、司法等多部门联合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集中力量为农民工维权。记者了解到,虽然各部门都尽最大努力为劳动者维权,但目前仍有部分劳动者未能全额拿到欠薪,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近日总结了接办讨薪案件中的常见类型,提醒劳动者注意维权方式。

 

老板“跑路”,农民工工资难兑现

 

2015年12月底,在我市某船企做工的18名职工已经三个月没有拿到工资,老板赵某又一直联系不上,大家“感觉不妙”,到我市相关部门投诉,讨要工资。

 

因老板一直不出面,大家接活前又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单等任何可以确立与赵某劳动关系的证据,专业人士建议职工们到法律援助中心找律师打官司。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18名职工的求助后,指派我市百川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玉军为大家的代理律师。

 

老板跑路,职工要不回工资,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往往会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讨薪难度很大。郑玉军接手案件后,调查发现,赵某所揽工程挂靠在兴化市某机械公司名下,这给了他一个小“惊喜”,他建议大家将赵某和机械公司一起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兴化某机械公司应和赵某共同承担大家的工资。近日,兴化某机械公司拿出十余万元,支付了大家一半的工资,但因赵某一直没有现身,各种法律文书需要经过公告的形式送达,大家的另一半工资何时能要回还是未知数。

 

律师介绍,《刑法修正案(八)》新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果经营者欠薪数额较大,经执法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对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老板有了一定的震慑力量,为执法部门打击经营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去年以来,我市已有十余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被移送公安部门。

 

糊涂就业,讨薪者弄错老板上错公堂

 

春节前,小李等12名安徽、河南籍职工来到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律师帮助他们讨要血汗钱。小李告诉律师,他们受雇于泰州某船舶企业后,被安排到我市某船企从事船舶分段配装工作,忙了三个月仍不见工资,他们急了,找带班长讨要工资。带班长告诉他们,自己的工资也没有拿到。小李他们急需生活费,只能求助于我市相关部门。

 

承办律师接案后,按照小李等人陈述,收集了12人与泰州某船舶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并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但泰州某船舶企业到庭后,却否认与小李等人的劳动关系,原来,雇佣他们的并非泰州某船舶企业,而是其下属的泰兴某钢结构公司。律师只得撤回冲裁申请,再次搜集证据并重新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钢结构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经过调解,近日,泰兴某钢结构公司付清了拖欠李某等人的工资6.7万元。

 

像小李这样糊涂就业的劳动者并不在少数。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中心接到的劳动争议求助,有90%以上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造成的。农民工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合同是证明自己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据。如果没签合同,工资条、饭卡、工作牌、出入证等也能成为证明劳动关系曾经存在的有效证据,劳动者在工作中要注意收集好这些物品。

 

层层转包,惹出纠纷一大堆

 

近日,我市众乐律师事务所律师倪东先在我市多个部门之间奔走,一件讨薪案中,因工程被多次转包,案件一直“悬而未决”。这样的案件,倪东先不是第一次接手。

 

郑某和另外13名工友跟随包工头徐某来到我市一建筑工地做木工,工程竣工后,大家向徐某讨要20余万元工资,被告知上一级包工头携款逃跑,徐某无力支付大家的工钱。之后,郑某和工友开始讨薪。

 

倪东先调查了解到,工地的建设工程由江苏某建筑公司承接,建筑公司将木工工程分包给薛某,薛某没有施工资质,又再次将工程转包给他人,这项工程共经历四次转包。由于第三承包人顾某跑了,郑某和工友的工资打了水漂。

 

如果无法起诉江苏某建筑公司,仅仅起诉小包工头,很可能会赢了官司而拿不到钱。然而,郑某和工友却不清楚该建筑公司的名称,无从起诉。经多方查找,倪东先在市招标采购中心查询到一家医院建设工地中标的文件,确定该建筑公司的确切名称,将建筑公司和五个包工头共同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承建单位和相关转包人共同承担20万元欠薪。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说,这起案件中,江苏某建筑公司相当于支付给14名农民工两次报酬,看似“吃了哑巴亏”,但因其管理不当,承担连带责任是法理之中的事。律师提醒施工企业,在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首先要确保对方具有相应的资质,考察对方的信用度及业界口碑,尽量减少转包,加强劳务队伍管理。项目单位要将工资交到每个农民工手中,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