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确保妇女土地权益不“挂空挡”

27.07.2018  13:31

7月初,江苏省南通海门市三星镇瑞北村的钱女士脸上终于展露出久违的笑容,这个经历了三段婚姻的农村妇女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春风里,在当地政府、妇联的联合维权下,终于享受到第一任丈夫所在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第三任丈夫所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身份,“感谢政府,感谢妇联为我做主,今后我的生活有保障了。”钱女士感慨地说。



  虽然像钱女士这样的个案比较少见,但在江苏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每一位农村妇女将在改革中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村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乡村振兴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证上有名,名下有股,同股同权,按股分红


  为了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杜绝特殊妇女群体权益“娘家婆家两头空”,7月9日,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维护农村妇女权益的意见》,强调要切实保证股权证书中体现妇女在内的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确保已被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股,同股同权,按股分红”。


  正如文件中所言,2015年,苏州吴中区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单位。吴中区委农工办副主任胡伟表示,在两年多的试点先行中,吴中区委、区政府围绕清产核资、股权固化、政经分开、权能拓展、产权交易五项改革,户籍和1998年是否获得二轮土地承包权为主要依据界定人员,截至今年6月底,吴中区128个行政村的130个社区股份合作社100%完成股份权能改革。



  据吴中区妇联主席周钰坪介绍,在改革中,对于外嫁女,采取函调方式予以确认,确保婚嫁女在娘家或婆家任一方能够享受股权;对于嫁入女、嫁农、嫁非农或招婿,如果户口已迁入,就按村民身份分配股份,如果还未迁入户口,就提前通知,放宽时间,通知本人进行户口迁入,并积极协调公安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问题,户口迁入后分配股权,有效解决了女性因结婚、招婿而导致权益“挂空挡”的问题,“目前,我区100%实现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权有收益。”周钰坪笃定地说。


  《海门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包括婚嫁女、离婚女、丧偶女、再婚女等特殊妇女群体纳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十四进”行列。


享受股金升级股民,养老保障“多一份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即让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苏州吴中区横泾街道上林村堪称这一改革的典范。


  位于太湖苏州湾之滨的上林村利用生态环境的独特优势,从一个纯农业村提档升级为农旅融合发展的新农村。村集体盘活了农民手中的土地、剩余劳动力、闲置民房、闲散资金四种资源,分别成立了土地股份农业专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民房专业合作社、物业股份合作社。据统计,四大合作社的红火经营,使得村户均分红达3000多元,村集体收入从2004年的147万元跃升至2017年的1390万元。



  57岁的金玉妹就是这场改革的受益者。上林村东林渡自然村毗邻东太湖之滨,“这里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有天然优势,村委会通过实施乡村环境整治提升,将50%的闲置农屋改造成宜居、恬静的养老场所,把闲置房变成了黄金屋。”上林村妇联主席凌春先自豪地介绍。金玉妹正是其中一幢“乡根食堂”的主人。“这个地方原先就是我的宅基地,后来我跟儿子儿媳住到镇上,帮忙带孙子,房子很多年不住,早就破败了。村里改革,我积极响应,把房子出租给村集体,每年能有3.8万元房租收入,他们找了专业公司运作,你看,现在老屋装修得多气派、多舒适。”金玉妹说。


  苏式园林的格局,乡野人家的农味,配合着周边打造的示范田、生态园林景观,一幅江南水乡的画卷徐徐展开。“以前我住在镇上都不想回来,现在这边建设得这么美,忍不住常回来看看。”金玉妹说。现在她不仅有房租收入,还用承包土地换了社保医保。“两年前开始,每月可以领1200元的社保金,村土地合作社还有2股,每年分红,家里的闲散资金也加入了村里物业股份合作社,每年有11%的收益。”盘点着自己的4份收入,金玉妹喜上眉梢。


同股同权量化到人,确保妇女权益不落空”


  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较早的地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已经先行先试。秣陵街道农经站负责人欧小慧说:“目前,秣陵街道下辖25个社区(村)的集体资产产权股份制改革已全部完成,今年年底前,将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股权量化到人、固化到户,实行以户为单位‘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妇女完全平等享受各类权益,实现同股同权。


  在苏州太仓市胜泾村的安置小区,村民虞秋华展示了象征股民身份的《股权证》小红本,上面记载着整个家庭的人口股和土地股。“年底就凭这个领分红。”虞秋华喜滋滋地说。



  经梳理发现,江苏各地区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一般采取“一人一股”“基本股和享受股结合”“家庭股和人口股结合”“人口股和土地股结合”“人口股和累计股结合”等多种配股方式配置股权,但股权长久固化,生不增、死不减、能继承,今后不管村民到哪里,做什么工作,都不再变动。胡伟也表示:“吴中区里出台文件,对一些共性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坚持‘农民民主决策’原则,要求‘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实行‘一镇一策、一村一法’,尊重和允许农民创造,操作简便易行。


  目前,在江苏已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区,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股民合作社成员名册、家庭成员底册、享受股份的书面文件、电子文档、照片等材料,已全部制作成档案,归入当地档案馆永久保存,同时,档案材料在当地农委、各乡镇的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做到同股同权,妇女股权有根有据,有底可查,确保农村妇女权益落实,让广大农村妇女在改革中普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