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开展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排查治理工作
扬州市高度重视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问题,通过三项举措,在全市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发动。要求各县(市、区)成立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层层召开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开展全市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落实工作措施,严格自查。重点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收取计划生育押金、保证金、以及强制服务、办证搭车收费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询问、明察暗访、监督评议等形式认真逐一排查。通过自查,我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严格执行各类计生证明免费发放的规定,严格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育龄夫妻避孕、节育免费技术服务,严格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免费向群众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没有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防范。一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向群众全部公开计划生育各种免费项目,公开各种收费项目的收费依据、标准、程序等,做到各种收费、罚款合法、公开、透明。二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及时快速地调查处理,对情况属实的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三是开展行风评议,通过普遍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群众对计划生育乱收费现象进行监督、举报。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坚持定期培训、考核把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五是严格奖惩,把计划生育乱收费问题纳入对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计划生育乱收费现象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扬州市人口计生委 刘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