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14.02.2017  12:34

      近日,海门市启动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民政局联合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团市委、市妇联等10个部门共同开展推进。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不断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督和指导,组织和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及时发现和保护处于无人监护等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严厉打击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针对性帮扶。充分发挥当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制度作用,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障、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家庭监护责任、强制报告责任、临时监护责任、控辍保学责任、户口登记责任、评估帮扶责任的有效落实,建成完备的预警排查和信息报告制度,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专项活动,旨在通过健全“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及时、有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家庭得到有效帮扶,消除留守儿童失学辍学现象,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户口登记率基本全覆盖,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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