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大农村改革创新力度推动 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意见 (2015年1月25日)

06.02.2015  12:25
  2014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创新,保持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好形势,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外部条件发生深刻变化,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各种影响因素和不确定性增多,巩固农业基础、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村持续发展任务更加艰巨。全省上下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绝不能因为连年增产增收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村面貌改善而投入减少,绝不能因为农村发展持续向好而工作松懈,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加大政策支持、改革创新、法治保障力度,巩固和发展“三农”工作好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是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地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问题的重要论断,在推进“两个率先”进程中,坚持城乡、工农协调发展,全力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深刻理解和把握“带好头、领好向”和“力争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嘱托,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拉长短腿、补齐短板,真正把“四化同步”发展落到实处。深刻理解和把握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涵,按照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要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深刻理解和把握推进经济发展、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对“三农”工作提出的重要任务,协调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各项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015年,全省“三农”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四化同步”带好头、领好向和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定位,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以农业现代化工程为总抓手,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持续改善农村民生,确保“三农”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奠定坚实基础。
    一、更加有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深入实施粮食“丰产增储”行动计划,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加大优质稻米、专用小麦优势产业区建设,继续推进淮北适宜地区旱改水,力争水稻面积稳定在3400万亩。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增效创建,逐步实现县有万亩示范片、乡有千亩攻关方、村有百亩核心田,促进大面积平衡增产。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优化主要粮食作物保险产品的条款和费率,做好财政对保费的补贴工作,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加强粮油质量安全建设,发展现代粮食物流园区,推进粮库提档升级和“智慧粮库”建设。
    2.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十项行动计划,提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水平,新增高效设施农业60万亩、设施渔业20万亩,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区域特色板块。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扎实推进蔬菜永久基地和茶叶、花卉、果品等园艺标准园创建,发展遮阳网、防虫网和节水灌溉栽培,推进蔬菜生产全程标准化。加大对畜牧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畜禽良种工程,稳定发展生猪、家禽,扩大牛羊养殖规模,增加主要畜产品供给。加快现代渔业发展,推进连片养殖鱼池、渔船标准化改造和现代渔港建设,发展一批高水平的水产品生产基地和健康养殖示范场,支持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和远洋渔业发展。推进杨树等林板纸一体化、林木种苗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壮大经济林果综合利用等特色林业产业,加快发展森林湿地生态旅游业。加大对开放型农业的政策扶持,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把握好农产品进口规模和节奏,鼓励企业“走出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落实农业投入品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3.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重点支持土地经营规模100-300亩的农户家庭农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有序发展土地集中型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专业合作型、统一服务型等形式多样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深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苏合”销售联社,开展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培育扶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逐步扩大龙头企业贷款风险基金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15家以上。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化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严禁擅自改变农业用途。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推进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风险补偿、投融资引导等市场化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各种服务。鼓励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途径。鼓励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为农服务。
    4.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就业技能提升培训。深入实施农村人才工程和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程,依托涉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加强农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打造一批农科教结合基地,推进农村实用技术和农业科技知识普及,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引导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高等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在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就业,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带头人。
    5.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加快推进治江治淮治太、南水北调、沿海水利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大中型灌区改造、规模化节水增效、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深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新增高标准农田150万亩、节水灌溉农田200万亩。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强化水土流失治理。严格保护耕地,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加强农机与农艺融合,突出推广应用水稻机插秧和小麦机条播技术,提高主要农作物和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强政策支持,统筹推进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装备建设,提升粮食烘干、仓储设施建设和经济作物产后商品化处理水平。扎实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增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健全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6.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整合农业科技资源,建立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构建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技术体系,有效实现协同攻关、技术集成和产学研结合。围绕粮食生产、生态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等,加快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体。创新科技成果和人才评价机制,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各类人才和科技特派员在农业科技领域创新创业,支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实施农业科技推广工程,加快构建“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以技术集成化示范应用为重点,推进标准化、科技化、良种化、生态化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7.推动农业信息化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信息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引领作用,加快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推广运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改造提升农业。打造农业服务热线、惠农信息发送、为农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提升农业信息服务水平。实施苏北农村宽带设施提升计划,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支持供销合作社和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强电子商务实用性培训,依托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培育更多的“电商示范村”。推动物联网、互联网金融与农产品实物营销相结合,引导农民上网用网,支持发展农民网店。
    8.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突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支持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支持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和收储体系建设,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质量。推进机械化深松整地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支持“粮经”、“粮绿”、“粮饲”轮作。推进土壤污染监测和生态修复试点。落实长江禁渔、湖泊禁渔、海洋伏季休渔等各项资源保护措施,推进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对专业渔民禁渔休渔期的生活补助制度。提升“绿色江苏”建设水平,着力建设沿海、沿江、沿湖、沿河和沿路生态防护林,实施丘陵岗地、荒山、滩涂植被恢复工程,推进村庄绿化,新增成片造林30万亩、开展森林抚育150万亩、恢复湿地5万亩。
    二、更加突出就业创业和政策惠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9.完善农村就业创业服务。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逐步实施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健全“城乡一体、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服务水平。实施农民创业富民行动,加大农民创业培训力度,扶持农民自主创业3万人。加强农村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示范基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带动更多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就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减轻农民创业成本和企业负担。
    10.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管财力多紧张,都要确保农业投入只增不减。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强化市县政府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支出责任,继续增加农业农村支出,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推进支农项目资金整合,增强财政投入的精准性、实效性,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建立基金、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等方式,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发展领域。推进普惠制与精准补贴相结合的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加大精准补贴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粮食收购价外补贴。引导完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继续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提高农业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继续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全面推开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深入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重点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监管,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收到实效。加强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政策落实到位、农民得益受惠。
    11.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壮大县域经济,带动农民就业致富。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支持大型零售企业、批发市场直接参与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农超对接、产品配送,支持在综合性超市、商贸中心开设生鲜农产品直销区。落实农产品初级加工等用电与农业用电同价、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等降低流通费用政策,清理整顿农产品运销乱收费问题。引导农产品加工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落实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扶持政策,发展一批特色景观旅游镇村、休闲观光农业景点、农家乐专业村、魅力乡村。
    12.多途径开辟财产性收入渠道。积极探索新型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以及劳务合作、富民合作、物业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组织加快发展。落实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减轻集体经济组织社会负担,提高对组织成员的收益分配。切实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开展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门槛低、风险小、适合农民需求的多样化金融理财产品,让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
    13.深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突出低收入农户、经济薄弱村和重点片区帮扶,强化精准扶贫,全面完成40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脱贫任务。对尚未脱贫的农户,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帮扶措施,财政奖补资金以“滴灌”方式落实到户;没有劳动能力的按规定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低收入农户符合条件的经营项目,及时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强化挂钩帮扶单位责任,整合农业产业项目、“五方挂钩”单位和社会投入等各类资金,集中力量发展收益稳定的帮扶项目,争取1533个经济薄弱村尽快实现新“八有”目标。聚焦6个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集聚力量合力攻坚,确保30项关键工程项目全面建成、发挥效益。组织实施黄桥、茅山革命老区富民强村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使当地低收入农户收入超过所在县(市、区)扶贫标准,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分别超过30万元、60万元。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村企挂钩帮扶,推动100家优秀民营企业、3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所在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与经济薄弱村挂钩帮扶。支持宿迁市抓好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研究制定新的扶贫标准,筹划新一轮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14.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分类引导、差别发展、择优培育的要求,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重点扶持中心镇、节点镇和特色镇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吸纳就业和集聚人口的能力。选择符合条件的小城镇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推进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推行居住证和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合理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积极推行积分落户制度,并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尊重农民进城留乡的自主权,现阶段不得以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三、更加注重改善农村民生,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15.科学推进农村规划和建设。落实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扎实推进新一轮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苏南及有条件的地方完成优化规划工作。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农村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入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结合开展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普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坚持城乡一体、建管并重,突出整治后村庄环境的日常管理,加快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五位一体”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保持乡村传统风貌。在新农村建设中,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坚决制止以“三集中”为名大规模撤并村庄、大拆大建。
    16.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4000公里、桥梁1000座,有序推进苏中苏北镇村公交发展,鼓励发展乡村旅游直通车。继续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实施农林场圃电网改造。按照“同网、同质、同服务”的要求,推进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实施中小河流重点县项目,兴建农村小型桥梁6000座,提升农村河网水系的引排能力和水生态环境。完成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强农村污水管网和小型生态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改厕,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发挥已建商贸中心、配送中心、连锁农家店作用,提升农村商品配送和连锁经营水平。
    17.推进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发展。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和组织引导,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推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流动,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乡镇创建,拓展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广泛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三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优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设置,建成一批示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升乡村医生医疗医技水平,提高参合群众基层首诊比例。强化农村儿童预防接种服务,全面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建设农村体育设施,开展农民健身活动。支持建设多种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18.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缴费激励机制,继续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筹资机制,同步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全面推进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积极推进跨省联网即时结算。继续完善以病种为切入点的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强化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间的衔接,发挥制度整体合力。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四、更加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19.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推开试点工作,争取50%以上的村开展试点,16个整体推进县(市)基本完成,其他每个县(市)基本完成1个乡镇试点。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中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明晰产权归属,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人,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修订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研究制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0.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继续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稳妥开展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优化镇村建设用地布局。抓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按照“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完善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房屋、草地、林地、海域、水域滩涂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21.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支农职能,加大对水利、农村路网、农村流通、现代农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到乡镇增设具有信贷功能的营业网点,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向苏北苏中开展跨区域投资经营,对在苏北、苏中地区设立的县级以下银行分支机构及县级保险业分支机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规范发展的有效途径,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创新“三农”融资渠道和模式,支持成长型涉农企业在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产品,推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为中小涉农企业提供挂牌交易服务便利。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发展“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质押融资试点。鼓励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深入推进涉农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继续推动金融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有序推进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
    22.推进水利和林业改革。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运行管护机制创新试点,改革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主体。严格执行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地、湿地保护制度,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生态公益功能定位,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23.加快供销合作社和农垦等改革发展。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加大“新网工程”建设力度,推进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研究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农场企业化、农垦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企业转换机制、增强活力。
    24.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落实“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管理体制。探索不同条件下村民自治管理的有效实现形式,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扩大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继续搞好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鼓励群众因地制宜推动自治实践创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健全选民登记、委托投票和罢免等制度,促进村委会选举程序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制度,推行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议事协商,提高民主决策水平。落实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开展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民主理财,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培育农村公益性和服务性社会组织,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协同改善乡村治理。
    五、更加有效为“三农”提供服务,提高组织领导水平
    25.坚持重中之重不动摇。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重中之重”意识,落实“重中之重”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正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变化趋势,科学谋划、统筹设计“十三五”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完善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各地提升现代农业建设水平。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发挥农业现代化建设试点县(市、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导向作用。支持苏州、南京、武进、洪泽、常熟等全国农村改革试点。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和向赵亚夫同志学习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各级干部为农服务意识,实现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三农”舆论宣传,引导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共同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26.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围绕中央提出的“六有”目标,以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在服务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打破地域领域界限,创新区域性、产业型、功能型等党组织设置方式,继续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新型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完善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改进村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支持和保证村民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严格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严肃处理违反党规党纪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7.提高农村法治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涉农部门、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为民意识,引导农民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推进涉农行政管理创新,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规范涉农行政审批。加强对涉农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效能。健全涉农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鼓励探索农林水利等领域内的综合执法。深入推行“政社互动”,推动基层政府切实转变职能,强化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减负增效”,提升农村社区为农服务水平。坚持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28.依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畅通和规范农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引导农民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以村综合服务中心和为农服务社为依托,促进公共资源向农村基层下沉,推动居家养老、就业社保、司法综治、卫生计生等服务向农村延伸。依法保障外出村民在本村、外来人口在居住村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其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有效化解各种纠纷矛盾。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再接再厉、迎难而上,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奋力开创江苏“三农”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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