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出台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发证细则

31.08.2016  01:32

明确了发证工作程序,包括提交的材料、受理的条件、公告的内容等。针对历史遗留的农民宅基地和房屋登记问题,增加了人民调解的处理方法,规定了人民调解的适用情形、程序及内容等。同时对农村宅基地各个时期面积的认定和房产主房的认定作出规定。该细则施行后,将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登记中存在的诸多不能登记的问题。(任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