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靖江标准”通过国家验收

20.07.2016  10:45

 

 

会议现场。盛义摄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叶冬华(右三)陪同专家组调研。盛义摄

 

7月13日,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标准部主任徐长兴带领专家组,来靖考核验收我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工作。最终,我市获得111.5的全省最高分。

 

记者了解到,根据试点要求,市场监管局与市委农工办等单位组成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工作小组。从2015年2月开始,标准编写小组多次组织工作组围绕农村环境卫生方面的工作,深入各乡镇,采取听介绍、看资料、走村户等方式对我市三个试点村进行实地调研,在调研中,突出“为民”,注重“务实”,不回避矛盾,务求真实。通过调研,全面反映出我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的现状,为标准的制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5年2月~3月期间,标准编制工作小组在省财政厅和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和国内农村标准现状,多次召开了内部研讨会,最终制订出了靖江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标准体系。确定编制《农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与维护通则》、《农村(村庄)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规范》、《农村(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管理与维护导则》、《农村(村庄)绿化管理与养护规范》、《农村(村庄)公共厕所管理与维护导则》5个地方标准。目前,我市编制的《农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与维护通则》、《农村(村庄)绿化管理与养护规范》标准已申请立项为国家标准。

 

标准的及时、有效的宣贯是综合改革成功的核心保障。在收到省标院下发的11个地方标准后,市场监管局与市委农工办立即组织人员对11个地方标准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研讨,并结合我市“八位一体”管护要求,对标准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为了有效地将11项标准在我市3个试点村得到落实和实施,市场监管局配合市委农工办到各村进行实地调研和推广,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广泛的宣贯,使标准宣贯具体到每一个岗位,深入到每一个角落,坚持“对照标准找差距、对比表格抓落实、对比标杆找问题”的“三对比”理念,引导试点村不断提高自身的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管理水平,力争求实效,上水平,让村民满意。 (严云秋 石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