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高四方面民生保障力度 农村低保标准涨至335元/月

16.01.2015  01:19

  中国江苏网1月15日讯(记者 罗鹏)今天上午,江苏省民政厅在南京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对2015年民政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提到,要着重提高保障改善民生的普惠性和针对性,主要集中于医疗救助、低保提标、养老服务及老年保险四个方面。其中,农村低保标准将由300元/月提高到335元/月,老人商业保险覆盖率力争达35%以上。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35元/月

  据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介绍,今年,我省要完善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农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5元以上。这意味着,低保户全年最少能拿到4020元,高于我省4000元的脱贫标准。

  目前,2014年农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去年我省各市均出台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文件,标准提高后,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为536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为464元/月。

   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

  侯学元告诉记者,2015年,我省将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內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年度封底线不低于城乡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而去年,我省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是65%,封顶线不低于3.5万元。

  对此,省民政厅救助处的相关负责人也预测,今年的封顶线将不低于4万元。

   护理型床位占比达30%以上,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70%以上

  此外,我省老年人将享受更多的福利政策。2015年,苏南、苏中、苏北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将分别达到90%、80%和70%。护理型床位占比要达到30%以上。全面完成敬老院升级改造任务,确保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50%以上。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70%以上。侯学元表示,今年省里已经确定要对低保家庭的失能老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中的80周岁以上老人分别给予每月100元和60元以上补贴。

   老人商业保险覆盖率力争达35%以上

  侯学元表示,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保障功能,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覆盖面,全省平均参保率力争达到35%以上。

  据了解,为降低老龄化社会的“养老风险”,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目前已覆盖全省32%的老年人。去年,全省共支付理赔总金额8296.5万元,理赔人数58614人。目前老人个人出资购买商业意外险比例占到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