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建立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关爱照料制度

31.05.2016  14:27

  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是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关注和保障的特殊困难人群。为进一步提高“五保”、“三无”对象保障水平,改善生活质量,近日,泰州市建立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关爱照料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标准,保障基本生活。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城市“三无”老人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供养标准。

  二是组织结对牵手,建立关爱制度。由政府牵头引导,积极开展牵手结对帮扶活动,全面建立“1+1+1+1+1”模式的“五保”、“三无”老人关爱照料制度。

  三是购买公共服务,提高生活质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8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购买以生活照料为主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