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省气象局签订气象为农服务合作协议

10.06.2015  17:37

  6月8日,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气象局签订气象为农服务合作协议,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提出的“五新”要求和在江苏调研时要求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江苏为农服务水平。双方本着“互助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合共赢;密切协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将深化加强五方面的合作。
  建立完善气象为农服务网络体系。双方将以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整合优化农业、气象部门的农业气象观测站、乡镇自动站、农业小气候观测站、乡镇农情信息调查点,共同推进大宗作物、规模养殖、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生产等自动监测站建设,提高农情、灾情、农业气象灾害等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各级农业、气象部门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气象为农服务工作,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气象为农服务日常工作。
  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双方将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作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共同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建立应对恶劣天气和不利气象条件的联合会商和灾害调查机制,联合开展主要农事活动气象条件影响分析、农业生产形势趋势预测和灾害预报预警、影响评估等工作,整合农业、气象部门的大喇叭、显示屏、农村广播系统等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建立信息共享、服务产品联合发布机制。农业部门提供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信息;气象部门提供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双方联合制作发布农用天气预报、农业气象灾害监测与评估、农业气象调查与评估、特色农业气象服务等服务产品。双方将统筹建设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和气象信息服务站,整合农业部门的农业信息网、“12316”惠农短信平台和“三农”服务热线、科技入户工程,以及气象部门各种发布手段,共建共享为农服务信息发布平台,扩大农业和气象信息覆盖面。
  联合开展会商和科研攻关。双方将在农事关键时节,以及突发性、灾害性、转折性天气期间,组织农业专家联盟成员开展会商,联合制作发布农用天气预报,提出针对性的农事建议。依托双方科研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围绕种植、养殖主导产业,联合开展农业气象灾害、动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以及农业气象指标、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评估等研究。联合开展农作物温度、湿度、光照等气象因子专家管理模型和智能调控技术研究,开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等新型农业气象条件下病虫草害防治用药等农用天气预报技术研究。
  双方还明确了联络和协调机制,确定合作管理单位和有关业务单位,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重大合作事项,共同推动气象为“三农”服务工作,并积极协调全省市、县级农业和气象部门根据本合作协议精神,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对该项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