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农委明确园区林业资源管理职责

15.01.2015  09:5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配合密切的林业管理工作机制,淮安市农委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新城、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及白马湖建管办林业资源管理职责进行明确。
  各园区林业资源管理主要职责包括:大力开展国土绿化,不断提高辖区内森林覆盖率;积极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对重要地段森林病虫害实行统防统治,及时扑灭美国白蛾等疫情;加强林木资源保护,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行为;严格林地征收占用管理,防止林地非法流失;保护野生动物,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和食用行为;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和湿地资源管理等。
  各园区内林业行政许可和林业行政处罚工作,按照园区区域从哪儿划来回哪儿去的原则确定责任主体,由有权作出林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原县区林业部门实施。各园区负责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提请并协助相关县区林业部门审查和审批。各园区负责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巡查,发现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提请并协助相关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协助公安等司法部门对林业刑事案件的查处。条件成熟的园区经市农委委托授权可自行办理林业行政许可,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办理林业行政许可征收的规费、行政处罚收缴的罚没款由负责办理的相关县区林业部门收取。各园区每年应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适当拨付一些工作经费给有关县区林业部门,用于开展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条件成熟的园区经市农委委托授权可自行办理林业行政许可,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园区和县区对林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区域范围有异议的,可提请市农委明确,市农委可指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实施主体。
  各园区要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将林业资源管理职责落实到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林业工作,积极参加林业业务培训,尽快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规范执法行为。森林覆盖率统计、自然湿地保护率统计、各类森林资源调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造林实绩汇总等区域范围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市委市政府对园区林业资源管理职责有明文规定的,按市委市政府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