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省财政厅联合公布2016年全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绩效评价结果

21.03.2017  00:39

  近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公布2016年全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绩效评价结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是我省实施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直补政策以来,首次对13个设区市(市辖区)和42个县(市)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自评价和省级第三方评价工作。本次绩效评价根据基层工作特点和省级监督重点,围绕投入指标、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农民满意度指标五个方面,将县级自评价设计为5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省级第三方评价设计为5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全覆盖推进工作的主要方面。

  2016年,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的应用力度,切实提高作业质量,与财政部门密切协作,强化核查监管,做了大量细致务实的工作,秸秆还田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省级第三方核查统计,去年全省夏季共有3557个农机服务组织、18696个农机户、101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338204个种植户,秋季共有4138个农机服务组织、10150个农机户、319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693623个种植户得益受惠。全省各地汇总上报自评价平均得分为98.08分,省级第三方评价的平均得分为92.25分,按自评价、省级第三方评价30%、70%的权重计算的综合得分为93.3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其中,45个市(市辖区)、县(市)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占评价总数的81.8%。 

  本次省级第三方核查将“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突出“政策执行满意度”和“作业质量满意度”,现场抽查了各县(市、区)293个乡镇(街道)的701个补助对象,电话抽查核实了4297个补助对象,有4849个补助对象对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表示满意,占现场与电话抽查总数的97.02%,其中有35个县(市、区)补助对象满意度为100%,占55个核查总数的63.6%。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各地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财政投入、作业规范、操作实施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农民群众的肯定。但在制度细化、作业质量、技术培训、县级第三方核查监督、资金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兑付及时性、台账档案管理等方面尚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各地农机部门对省级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反映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秸秆机械化作业补助政策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务必在4月30日前整改结束,并将整改结果报省级备案,今年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将根据本次绩效结果和整改情况择时开展审计检查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