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首设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05.02.2016  09:13

  南京市农业部门介绍,南京市已出台《南京市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首期总额1亿元,紫金农商银行将作为承办银行,按10倍以上放大,提供10亿元以上授信额度。


  市农委相关部门人士介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3种类型,同时想贷款但无抵押、无担保,却又符合“四有”标准,即有适销对路农产品及明确销售对象、稳定现金流、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和正常纳税记录。


  如果是单户融资,以法人名义申请的,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承办银行不再收取任何担保费、咨询费和融资手续费。


  如果借款人提交的申贷材料符合承办银行要求,审贷流程原则上不能超过7个工作日。对家庭农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贷款需求,可办理循环贷款,随借随还。


  如果贷款出现欠息或本金逾期等违约事项,承办银行已催收75天内仍无法收回,由基金在15天内按违约金额70%垫付。如果出现贷款违约,承办银行依法诉讼并胜诉,违约贷款即视为坏账,违约率低于5%(含)时,基金按照坏账金额80%代偿;违约率超过5%时,超过5%部分,基金按照坏账金额的20%代偿,其余损失由承办银行承担。每一合作年度内风险代偿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不足部分由承办银行全额承担。


  违约对贷款主体的影响也不小,其贷款信用将纳入所有农业项目申报审核范围,如果违约将无法通过审核,拿不到项目扶持资金。


  该贷款将对目标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并动态调整。


  该基金也能合法收益,在满足风险代偿流动性需求前提下,可将不超过30%部分用于实施包括存款品种组合、结构化存款等投资,投资收益可计提一定比例,用于基金管理及管理团队绩效奖励,剩余收益用于充实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