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子女中考加分方案公布

16.03.2017  20:40

昨天,记者从市人武部获悉,今年泰州市教育部门关于军人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已经落地,两项新规定首次出现,军人家庭留意了。

 

中考加分政策中,军人子女加分方式分为两种情况。一至四级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则在中考录取时,依据《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泰政联〔2013〕3号)第五条的要求实行优待,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比例加分投档。

 

今年,泰州的加分政策继续进行了拓宽补充,增加了两条新规。对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参加中考招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在往年政策规定之外的驻泰部队和泰州籍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

 

人武部工作人员提醒,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退伍和转业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市民政部门证明。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该证明须报人武部门向军分区政治部核定。4月10日前,加分对象需填写《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录取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