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再添新举措 江苏率先出台《农村河道管理办法》

16.02.2019  13:40

  交汇点讯(实习生张添诚 记者薄云峰)14日,省水利厅举办《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就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的该《办法》进行解读。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农村河道管护办法,它为构建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农村河道管护长效机制提供政策保障。省水利厅农水处处长蔡勇介绍,针对这一多头管理难题,《办法》规定,推行“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模式,努力实现农村河道“五位一体”综合管护及社会化管护全覆盖。

  “五位一体”是我省首创、全国唯一的河道管护模式,是指在村庄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公共设施五方面,人、财、物以及管理、考核机制的一体化。

  《办法》规定,农村河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农村河道总河长,农村河道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各级河长负责组织相应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等工作,开展河道巡查,协调、督促解决农村河道管护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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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