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深化社区矫正工作防范风险

06.07.2016  12:45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以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恶性案件为目标,以创新教育管理方法、落实教育管理措施、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重点,完善四个机制,开展三项活动,推进“四化”建设,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有效发挥社区矫正在防范风险、服务发展中的作用。

完善四个机制

  完善定位监管机制。从今年4月开始,首批3000部定位手机和防分离手环投入使用。同时,自治区司法厅还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定位监管,发挥实时定位、轨迹查询、报警处理、数据存储等功能,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管理。

  完善心理矫正机制。一方面,发挥好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心理咨询师的作用,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日常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另一方面,推动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治疗和心理危机干预。

  完善分类管理和“一日化”教育机制。加强分类管理,为不同管理等级人员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落实管理措施。针对自治区社区服刑人员相对分散的特点,旗县(市区)司法局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和公益劳动基地等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一日化”教育,确保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月都要参加不少于1天的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切实把教育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完善“一体化”帮扶机制。建立与民政、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社区服刑人员帮扶工作,协调解决帮扶个案。加强与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低保、临时救助、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形成社会化、“一体化”教育帮扶机制。

开展三项活动

  开展先进典型争创活动。今年年内,每个盟市要打造2至3个旗县(市区)司法局,每个旗县(市区)要打造2至3个司法所,作为体现本地区社区矫正特点、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的平台,切实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

  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程序、实体工作、教育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着力规范执法行为。

  开展个案矫正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自治区司法厅通过评选执法程序规范、矫正方法科学、教育管理帮扶措施到位、矫正效果显著的部分个案矫正优秀案例,总结推广和宣传表彰个案矫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出了一批个案矫正的示范典型,探索出了创新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推进四化建设

  一是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规范各执法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工作程序、文书格式,规范档案管理。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联席会议、联合检查工作制度,实现各部门在执法工作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和顺畅运行。

  二是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充实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协调自治区人社部门继续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纳入全区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做好志愿者选配工作。旗县(市区)司法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社会工作者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队伍。

  三是推进社区矫正实战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旗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力度,利用司法局现有办公用房或采用租赁、借用办公场所等方式,确保年内全部旗县(市区)建成集执法活动和教育管理内容为一体的工作平台。

  四是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重点做好基础数据录入审核、人员操作技能培训和系统试运行工作,确保年内社区矫正业务管理系统正式运行,推动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四级互联互通,实现社区矫正网上衔接、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全程留痕,并逐步推动与公、检、法等部门和监狱系统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