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标新立异:亲情探视每月超4次 养老费下浮5%

17.02.2016  13:05

  “亲情探视每月超过4次,费用下浮5%。”这是南京一家安养院推出的新规,用以激励子女更多探望生活在养老院里的老人。

  这家养老院位于秦淮区秦虹街道,去年12月中旬推出新规,在老人申请入住该养老院时,要求其子女与养老院签订“亲情探视协议”:“每月看望老人不少于两次,养老费用不上浮;每月探视超4次,养老费用下浮5%;每月探视少于1次,养老费用上浮5%。”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子女每月探视4次以上,其为父母支付的养老费每月能减少200多元。

  “如果老人的儿女在外地,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来探望,我们也做了弹性处理,就是儿女们必须及时说明原因,可委托亲戚或朋友前来探望;子女在国外的,也可通过电话或视频探视,这些都明明白白写在探视协议里。”安养院院长黄桂华说。

  据介绍,这个“亲情探视协议”操作起来很方便,家属来养老院探望老人,由值班人员登记,每月情况由业务部汇总后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子女探视情况对老人入住养老院的预交费用做“加法或减法”。

  对于不来探望又没说明理由的,由业务部负责跟进督促提醒,连续两个月不来探望老人或连续两个星期没和老人通话的,按违反老人入住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比如除了不能享受优惠外,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享受优先入住权。

  黄桂华称,以往,有的老人入住养老院后,子女们长期不去探望,老人们每天忧心忡忡,逢年过节更是如此。该做法推行近两个月,子女探视养老院老人的频率明显增加。他们做过统计,在签订探视协议后,子女基本能做到每个月探视4次以上,最多的一个月往养老院跑了21次。

  16日上午11点,在安养院203房间,73岁的宋安民与70岁的张文玲夫妇不时发出开心的笑声,原来小孙女过来看两位老人,正给他们讲笑话。

  宋安民患有骨性关节炎,行动不便。老伴张文玲身体也弱,去年摔了一跤,也无法行走。宋安民说,他们有3个子女,工作都很忙,没办法照顾老两口。知道孩子们有难处,他就与老伴商量后,于上个月住进了养老院。“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儿子与院方签订了探视协议。”宋安民笑道:“这样挺好的,跟钱多钱少关系不大,起码是个提醒,提醒儿女多想着养老院里的亲人。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