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与学校一墙之隔,东海环保局下达通知限期改正

13.10.2015  21:09

执法人员现场取证

限期整改通知书

  新华报业网讯 10月11日,新华报业网以《东海县3家养猪场与学校只有一墙之隔,400孩子苦不堪言》为题,报道连云港市东海县驼峰乡前蔷薇小学和相邻的驼峰乡第二幼儿园,与3家养猪场距离只有一墙之隔,养猪场的恶臭和苍蝇,导致学校和幼儿园400多个孩子苦不堪言。今天,记者从东海县环境保护局获悉,该局已经对这3家问题养猪场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3家养猪场上千头猪所带来环境影响已经引起东海县环境保护局的注意,分管驼峰乡片区一位韩姓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今年9月下旬他们就接到举报,并及时组织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确认这3家养猪场确实给学校孩子们的学习生活带来一些影响。对此,东海县环境保护局对此做出了处理决定。

  记者看到,东海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上显示,这3家养猪场均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影响环境评价文件,没有经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养殖生产。《通知书》指出,3家养猪场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的规定。《通知书》责令这3家令养殖场停止生猪养殖项目的生产,到环保局办理有关环保手续,将具体改正情况于2015年10月20日书面报告的环保局。同时《通知书》还申明,“如果你养殖场逾期未完成改正工作,我局将依法追究你养殖场的法律责任”。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童金德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