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以典型培育创新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

06.11.2015  15:23

              今年以来、扬州市司法局通过在县(市、区)开展典型培育,探索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不断创新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常态化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值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主动与信访局对接,联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市、县信访部门设立律师接待日,全市统筹安排了近90名律师定期在信访接待窗口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通过正常合法渠道解决问题。5个月以来,该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共提供法律咨询5161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25起,提供法律咨询524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68起。

              二是开展律师代理信访试点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村(社区)代理信访试点工作的通知》(扬司律〔2015〕9号),明确三类代理范围、四项工作职责、五步代理程序,在全市确定9个社区作为律师代理信访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有13个律师事务所18名律师和1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信访代理员,代理信访事项17件,息访5件,发放代理补贴1.3万元,为来访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133次,提出法律意见203条。

              三是培育宝应“律师参与信访”典型。积极打造宝应县“律师参与信访”典型,实地督查指导,推动宝应司法局完善“律师参与信访”系列工作机制,与县信访局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向社区拓展,并将逐步向村居延伸,以便更好地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的职能作用。帮助宝应县进一步推动政府出台律师参与信访、律师参与处理领导包案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等制度意见,发掘整理律师接访典型案例,形成经验在面上推广,创新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