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院:法制课融入学生身边事反响热烈

02.11.2015  10:29

    “用身边事讲法律,更能激发我们学习法律的兴趣,能更有效地促进我们学法、知法、守法。兴化中学一位学生代表深有感触地说到。

  2015年10月27日下午,兴化市检察院未检科赴兴化中学,对一名涉嫌聚众斗殴的在校高三学生刘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分析了该案发生的原因,指出学校日常管理存在的漏洞,以及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存在的问题,告诫刘某要珍惜机会,努力学习,回报司法机关和学校的关心。

  “此案发生在学生中,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教育意义。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该院未检科陈科长对兴化中学领导如是说。

  随后,未检科干警结合本案例为在校的高二年级的260多名学生介绍和剖析了一些常见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就案例中折射出的社会问题和应当吸取的教训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学生们对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极其关心,纷纷踊跃发言、提问,现场气氛异常热烈。

  最后,陈科长就青少年应该如何远离犯罪,加强自我保护和犯罪预防提出了五点建议:一要增强法制观念,二要增强道德意识,三要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四要提高文化素养,五要远离网吧等不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公共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