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部署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18.08.2015  06:28

  为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接送学生运营行为,提升承运企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接送学生工作安全、有序、平稳推进,日前,兴化市召开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新学年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成员单位明确安全职责、细化工作要求。
  8月上旬,各乡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新学年接送学生车辆的服务许可、运力调度、车次安排、合同签订、规范收费、安全管理等项工作。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经过的道路、桥梁、会车点、交通设施和停车站点等交通基础设施,对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和桥梁等进行加宽、维修加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新学年学生出行安全。
  兴化市对全市校车承运企业严格执行接送学生车辆使用许可审批,统一办理新学年服务许可。承运企业上报相关材料,由教育局、交通局、公安交巡警大队进行联合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服务许可手续,发放“接送学生专次”(校车)标识。既确保接送学生线路符合标准、驾驶人员符合资质、车辆符合安全运营技术条件、保险手续齐全,又确保同一条运营线路上的车辆和驾驶员相对固定。严格把好学生乘车关,结合全市运力实际情况,家校距离3公里范围以内的学生提倡由家长自行接送或步行上下学,家校距离较远的学生提倡实行寄宿管理,以减少交通风险。
  为积极防范雨、雪、冰、冻、雾等恶劣天气和考试、放假等特定时段对车辆运行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科学制订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定期组织在不同季节气象条件下的预案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兴化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各乡镇、市教育局督促检查学校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措施,一方面,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按照“一车一人”标准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持证上岗,履职尽责;另一方面,督促检查学校分别与承运企业、随车照管人员、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更新完善台账资料,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万无一失。同时,该市对全市校车的运输合同签订、学生乘车收费、学生乘车补贴等作出统一要求,积极打造安全、便利的校车服务,保证学生按时到校、定时返家,不断提高学生和家长对上下学接送服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