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确立“七五”普法“一二三四”工作目标

09.12.2016  08:13

为使兴化市“七五”普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兴化市司法局结合该市普法工作实践,确立了“一二三四”工作目标。

一个确立”:确立创新理念,用科学的工作思路,指导普法工作。

两个强化”:强化职能定位。根据该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部门、单位工作职能,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职能部门的普法工作职责用以文件形式明确,构建“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强化工作手段。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由市委、市政府办牵头,汇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分类严格考核,逐项逐条兑标。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年度未达标的落实“一票否决”权机制,硬化普法工作任务。

三个结合”: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文化站、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的作用,创作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在城乡巡回演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三是普法与现代农业科技相结合。抓住广大农民对现代科技应用的积极性,结合每年度科普下乡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其中,通过“法治讲座”、编印法律知识宣传资科和法治文化用语集锦等,广泛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四个突破”:一是在人力资源上实现新突破。重点培育以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和普法志愿者为主力的宣传教育队伍。二是在设施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在该市人口密集地、车站、商场和主要街道等设置永久性法治宣传设施,造浓法治宣传氛围。三是在平台资源上实现新突破。通过开展常规性纪念活动、“法治文艺”下乡活动、“法律大集”活动、以及开设“法律橱窗”、开辟“法治专栏”节目打造一批普法宣传新平台。四是在经费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市普法经费除已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外,每年都增加专项经费,为建设法治阵地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