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检察院迅速落实账单式服务工作

30.03.2016  16:12

    3月28日上午,兴化市检察院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及内勤会议,迅速学习贯彻落实泰州市政法委《关于开展账单式服务护航三大主题工作的意见》。

    根据《意见》精神,兴化市检察院制定了《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账单式服务护航三大主题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开展账单式服务护航三大主题工作领导小组,钱飞检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此次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内勤学习了泰州市政法委《关于开展账单式服务护航三大主题工作的意见》,兴化市政法委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精神。周明副检察长向参会人员强调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掌握账单式服务工作步骤,并紧密围绕检察工作职能开展好服务工作。院领导及各部门根据会前通知要求,确定了拟一对一挂钩服务重点企业,下一步将结合自身职能,针对挂钩企业特点,列出服务项目,发出需求订单,征求挂钩企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