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推进法律援助中心标准化建设(图)

26.09.2016  23:08

 

今年以来,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规范法律咨询、非诉讼事项、诉讼事项办理流程,制定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

二是完善申请和受理审查工作制度,推行援务公开,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审查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通过工作制度上墙、工作程序公开、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卡片等形式主动公开法律援助工作规定、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 监督投诉途径,让群众知晓相关工作规程,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规范、改进案件指派工作制度,综合案件类型、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承办机构和人员。一方面采取分类指派,根据受理案件类型的不同,优先指派在该类案件有专长、经验多、水平高的承办人员,确保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建立“点援”制度,在法援接待窗口的墙上设立“法律援助人员服务专长公示栏”,按照案件的类型(分为劳动争议类、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类、侵权责任类、婚姻家庭类、刑事辩护类等几个大类,为方便群众,还在案件大类后注明其所包含的常见案由),分类推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名单供其自行选择,受援人选定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通过努力,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已受理的1951件法律援助案件中,群众满意率为99.5%,继续保持“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