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审前过滤源头 “问诊”案件质量

07.04.2016  10:57

  本报讯(通讯员 樊蓉 陈卫华)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发挥检察机关审前过滤功能,从源头上提升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质量,提高侦查人员的侦查能力,形成公安、检察良性互动关系,3月25日,兴化市检察院牵头,与兴化市公安局联合签订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质量通报制度》。3月29日上午,双方在兴化市院召开联席会议暨第一期案件质量通报会。

  该项制度共8项条文,对建立该制度的目的、通报方式、通报内容等均作了具体规定。通报主要针对三种案件:1.存在侦查质量瑕疵,影响刑事诉讼质效的案件;2.被检察院诉讼监督的案件;3.被检察院作存疑不起诉的案件。联席会上,兴化市院公诉局负责人详细解读了该制度,并就收集的公安机关第一季度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了通报,对所涉及的每个案件进行了详细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兴化公安局分管局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参加了会议。公安局分管负责人认为,兴化检察院提供的这个交流整改平台很必要也很及时,虽然红了脸,出了汗,但大家都有直面问题的勇气和决心,为检察机关这项创新机制点赞。两家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共同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