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口 前 移 标 本 兼 治
建湖县粮食局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工程来抓,根据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关口前移,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着力构建干部“防腐墙”,增强了各级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廉洁从政的意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得到了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围绕反腐倡廉,加强党纪条规学习。 以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为重点,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开展两个《条例》和《实施纲要》学习教育。今年来,紧扣践行“三严三实”,围绕“争当‘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干净干事、廉洁自律’,‘敢于担当、开拓进取’的好干部”开展讨论,通过学习交流、座谈笔谈、讨论交流、以案说纪等一系列活动,用身边涌现出的先进的典型、先进人物感染教育,用近年来全系统查处的一些有影响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使广大党员干部提高了自制力、免疫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围绕关键环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年初,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局党委成员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并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各司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并通过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座谈走访和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和企业领导干部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的监督。建湖县粮食局抓住关键环节,落实廉政责任,不断检查督促,严格考核兑现,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 一是抓好责任分解环节。 年初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局的部署要求,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主要领导与局班子成员及基层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局党委成员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并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各司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 第二,抓好监督检查环节。 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办法,通过述廉述责、民主评议、座谈走访和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和企业领导干部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的监督。 第三,抓好考评整改环节 。 配合县纪检、监察、组织有关部门组织对局和基层企业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逐一反馈考核结果和群众意见,并认真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
围绕企业改革,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企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对企业改制局纪检和监察室全程参与,将粮食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使国有资产不流失。对粮食企业需要变现的国有资产都先履行审批手续,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公开竞价拍卖。 首先,建立集体议事规则。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分别制定了《重大事项议事规定》和《党政议事规程》等制度,凡属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以及企业改制、资产转让、购销经营等重要事项,都是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其次,建立资产处置公开制。 对粮食企业需要变现的国有资产都是先履行报审批手续,实行公开竞价拍卖,做到既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少数人操作,既使国有资产处置受益最大化,又促进了廉政建设; 再次,建立财务稽查机制。 实行会计委派制、推行资产租赁经营责任制、风险抵押制度、企务公开制度,完善了企业经营、资金、资产、费用管理制度,实施企业财务、资产运营、资金运作和重大经营活动审计制度,堵塞漏洞,遏制犯罪。
围绕”三严三实”,加强干部自身建设。 围绕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十项规定”和“八项要求”、,切实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特别局领导班子成员,没有人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市场活动;没有人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的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配偶子女违反规定在系统内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没有人借出差、开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等;没有人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参与赌博活动;没有人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没有人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陈伟罗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