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总工会出台《关于深化集体协商助推创新富民工作的意见》

20.03.2017  17:35

      近日,南京市总工会出台《关于深化集体协商助推创新富民工作的意见》,着力发挥集体协商机制在促进民生改善、激励大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将集体协商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高职工收入为推进实施富民工程的重要内容,以“协商薪酬助创新,分享共赢促富民”为开展协商重点,认真落实集体协商星级评价、会员评家和职代会评估制度,切实保证集体协商的成果落地惠民。

一是突出重点,协商完善职工创新创造性收入分配机制。围绕省市关于健全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要求,探索将企事业单位各类技术能手的奖励、晋升标准,职工创新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奖励、激励机制纳入协商内容,引导企事业单位按照技能等级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探索协商建立技术职工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协议薪酬等。通过签订倾向于技能人才和创新型劳动薪酬分配制度的集体合同,引导企事业单位促进职工的智力成果及时、合理地转化为实际收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通过公开、透明、合理的奖励政策,鼓励更多职工钻研业务、创新工作,带动广大产业工人自觉增技能、增本领,促进增收入,提高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浓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抓住关键,协商构建一线职工和劳务派遣工工资增长机制。指导企事业单位通过深化集体协商,逐步缩小一线职工与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差距,继续坚持“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幅,集体合同覆盖面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95%”两个“不低于”原则,精准提低、合理调高、积极扩中的增收富民目标,着力提高一线职工收入,探索将劳务派遣工等低收入职工劳动报酬纳入企事业工资协商范围,促进同工同酬,促进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

三是立足需要,继续推动协商“保岗位、保收入、保安全”。指导、推动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企业,继续落实市总2016年5月份下发的《关于在深化企业集体协商中突出“三保”内容的指导性意见》,将企业裁员、分流、工资保障、安全生产等问题纳入重点协商范围,坚持实事求是、兼顾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和目标,立足企业和职工实际需求确立协商内容,扩大协商范围,丰富协商形式,增强协商实效,在制定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政策、制度时,严格依法履行职代会审议程序,坚持协商共决,切实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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