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盱眙六项措施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10.12.2015  16:36

  近日,盱眙县纪委下发《盱眙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六项暂行规定》。从六个方面加强案件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问题线索集中管理。由案管室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同时加强与有关执纪部门的沟通联系。各室负责人是本室业务范围内问题线索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强化问题线索管理的保密工作,严控知悉范围。

  二是案件监督分类管理。案管室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对一般案件和“两规”“两指”案件分类管理。对乡镇、县直部门案件实行“双把关”制度,着力提升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三是协作办案提高效率。由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并对案件总负责,及时提供案情,实现高效、优质、协同办案。协作单位、办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协作配合和办案纪律。

  四是办案人员严守规定。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严格执行组织制度,遵守谈话规定,落实值班、安全、请示汇报、执行保密等制度。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五、保障谈话对象安全。办案人员做到依纪依规文明办案,保障谈话对象权力。掌握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登记并保管好随身物品、保障饮食安全、对谈话时间要按规定执行。办案人员要如实填写相关工作日志。

  六、加强谈话点管理。必须掌握一个违纪事实才能申请并经分管领导同意才能使用谈话点。谈话点日常管理由案管室负责,对内部物品要严格按照谈话点要求执行到位。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