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聚焦六项工作 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11.05.2015  19:12

 

 

      粮食安全事关重大,今年1月22日,国务院出台实施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从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意见》出台后,宝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行动,把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与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起来,聚焦六项工作,切实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全面保障地区粮食安全。

    一是全力抓好粮食收购。 把粮食收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适时启动托市收购,提前做好收购资金、仓容、设施等准备,积极鼓励和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加强对企业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农民种粮卖得出,防止发生卖粮难。

      二是着力实施“粮安工程”。 进一步做好我县国有“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加大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实施力度,加快推进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组织等建设粮食烘干、储存设施设备,提升全县粮食收储能力。

    三是积极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按照“一县一企”的要求和做大做强的目标,继续深化粮食企业改革,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发展,培育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打造粮食名牌产品。推动粮食企业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结成经营联合体和利益共同体,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进粮油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提升粮食加工转化规模和主食产业化水平。

      四是不断提升依法管粮水平。 加强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健全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督促各类涉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定期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数据;建立健全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和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粮食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粮情监测预警,切实保障粮食有效供应,维护市场基本稳定。

      五是切实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加大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品质测报、质量调查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抽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问题粮食的管控,及时、有效处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防止流入口粮市场。

      六是大力推进节粮减损行动。 积极推进“节约一粒粮”行动,切实抓好粮食流通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的节粮减损工作。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好每年的“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爱粮节粮”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军营、进食堂等行动,提高全民节粮意识,凝聚爱粮节粮正能量。

    (    宝应县粮食局  张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