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路管理处落实审计建议完善财务管理办法

21.11.2014  13:26

  11月18日,宿迁市审计局在对部分已完成的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回头看”活动中,发现宿迁市公路管理处积极落实审计建议,于10月16日重新修定了《宿迁市公路管理处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内部财务管理。
  今年6月份,市审计局对市公路管理处处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近年来,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迅速,2010年至2013年,累计完成公路建设投资近50亿元,新建和改造干线公路345公里,这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审计发现的招待费超支过大、部分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完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努力将争取的省级资金管好、用好”的审计建议。对此,市公路管理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落实整改意见,重新修定了《财务管理办法》。该办法从收入督查、财务支出、资产管理、费用报销等方面,就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
  一是进一步加强各项资金收入入账监督和管理,实行入账核查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二是要求财务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所有财务支出均由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尤其在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方面,严格执行计量支付制度,并由工程部门、财务部门、分管领导、处领导、分管局领导、局领导等六道程序后,才予以支付,有效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三是在资产管理方面,要求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购置申报、登记入账、变更申报等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四是费用报销方面严格执行理财小组审核制度,并由财务人员填制《财务支出审核监督公示表》,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领导审批,有效保证了资金支付的安全性。(郝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