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现场]张子扬:“这就是抢劫”
张子扬出庭支持公诉
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公诉人张子扬在第七届全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得“优秀公诉人”称号和“最佳专业知识奖”。从2011年进入检察院,他办理了多起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说起他在法庭上的风采,同事如数家珍。史传明抢劫案,是其中的一起。
2015年11月2日,张子扬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史传明对事实无异议,但认为自己只是盗窃,不是抢劫。史传明携刀和鞋带潜入周某家中盗窃,在周家寻获水果刀与鞋带后,欲将夫妇俩捆绑,持刀逼问银行卡密码。发现他们的女儿正熟睡,想以小孩相挟,但他在抱孩子时惊醒了周某,史传明放下小孩夺路而逃,被当场抓获。
“我一没对周某言语威胁,二没暴力相向,三没造成周家人身物质损失,怎能算抢劫呢?”面对公诉人张子扬的指控,史传明如此辩驳。
“你去周某家目的是什么?”
“快过年了,我手头缺钱,几年前帮周某家做过装修,他家应该有钱,想去搞点。”
“当时随身有无携带物品?”
“一把美工刀、一根鞋带。”
“偷东西为什么带这些物品?”
“我是木工,美工刀是我工作用的,鞋带是无意间带去的。”
“你到周家后行动步骤如何?”
“我从后花园栏杆翻入,进入餐厅。又在卧室找到一部苹果手机、2000多元现金和两张银行卡。”
“接下来呢?”
史传明声音变轻了:“我嫌钱少,想向夫妻俩逼问银行卡密码。先到厨房拿了把水果刀,又在鞋柜找到三根鞋带,和我带来的一起结成两根长绳。”
“刀子和鞋带是做什么用的?”
“我偶尔做坏事心里害怕,男主人身材高大,拿刀子是防身,怕他打我。”史传明强辩道。
“那结长鞋带是要干吗?”
史传明涨红了脸:“不想干吗,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
“是当时脑子一片空白,还是现在不想说实话?希望你明白,不如实供述是影响量刑的。”
“鞋带为绑周某夫妻手脚好要密码,刀子是防止他们反抗。”
“按你在看守所讯问笔录中所说,是想把两人绑起来,再用刀逼问密码是吗?”
“那是我稀里糊涂说的,不是事实。”
“那在我提审时签字画押的笔录怎么解释?”
“记不得了,画押时没看仔细。”
“案发时,你在卧室拿着鞋带和刀子,是怎么想的?又做了什么?”
“我看到有小孩,想着把小孩抱起来,大人会因为害怕而说出密码。但我刚抱小孩,大人就醒了。”
“是小孩先醒还是大人先醒?”
“小孩哭了,我抱起小孩时把周某碰醒了。我一听小孩哭害怕了,把孩子放回原位后跑了。”
“抱起小孩再逼问大人,是你的计划吗?”
“我只想偷东西,如果继续干下去就是抢劫,我这时清醒了就往外跑。”史传明振振有词。
“你说这时才清醒过来,但从事先准备刀子和鞋带,就地取得水果刀,结好鞋带方便绑人逼问密码,计划得严密周详。这样看来,你不仅不糊涂,而是一直都很清醒!”
“我已经把鞋带放下了,也没威胁对方而是转身逃走。这不算抢劫,难道心里的想法也构成犯罪吗?”史传明一脸不忿。
“本案是典型的在盗窃过程中的犯意转化。被告人史传明的供述与其遗留在作案现场的水果刀、鞋带捆扎成的绳子,均证实被告人盗窃过程中想法变化,决定潜入卧室用绳子捆绑被害人后,逼问银行卡密码,持刀抢劫。该计划虽未实现,但已符合抢劫罪犯罪构成。本想持刀抢劫,又临时改变想法以孩子要挟父母,更能压制被害人反抗,最后因外在原因未能得手,构成未遂。”张子扬一字一句铿锵有力。
2016年1月26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史传明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公诉人简介
张子扬,男,1987年生,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2011年进入该院,共审查起诉刑事案件200余件,先后获市十佳公诉文书、优秀辩手等多项荣誉,并被记市级个人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