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为买商铺行贿被判两年半

28.05.2015  01:40

  2015年5月7日,经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胡段孜因行贿罪被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胡段孜,2000年大学毕业后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到了区建设局工作,2009年底开始任房管处副主任,本是令人羡慕,却为买商铺行贿遭遇牢狱之灾,胡段孜悔恨不已。

  2009年的宿迁地产市场普遍看好,好房难求,这让在房管处工作的胡段孜有想买商铺的想法,经过考察,看中了国有公司达濠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开发的魅力花园项目。为了能够买到看中的商铺,2009年10月的一天,胡段孜凑足了20万元现金到达濠有限责任公司老总万里云的办公室,给了万里云20万元。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万里云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胡段孜签订了购房意向合同,实质上是购房合同,致使所签订价格与开盘价格出入较大,胡段孜谋取不正当利益达几百万元。 

  2013年初,达濠有限公司老总万里云因涉嫌犯罪被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胡段孜行贿犯罪行为被发现。(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