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祭日期间南京空气要达良好 12月6日起工地停工

26.11.2014  09:05

龙虎网讯 12月13日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南京市决定在活动前后采取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措施,确保空气优良。管控措施明确,公祭日活动环境管控将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1月17日至12月5日(已进入),第二个阶段是12月6日至12月17日。

国家公祭日期间采取环保管控

最新管控措施明确,国家公祭日期间,空气质量要达到二级良好水平,水环境质量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优良;玄武湖、内外秦淮河、金川河、南河、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周边水系等重要水体感官良好。

12月5日前扬尘不达标即刻停工

在管控第一阶段(11月17日至12月5日),南京全市燃煤机组要进一步提高脱硫、脱硝、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南钢、梅钢、扬子石化、金陵石化、南化公司等重点石化、钢铁企业停用部分重污染生产装置,明显降低产能;水泥、铸造行业全面停产;各区(园区)确定一批停限产企业。华能电厂、金陵电厂等6家热电企业发电水平比去年同期下降15%。

严格控制工地扬尘,对措施不落实或不达标的停工整治。

12月1日起所有易扬尘作业工地停工

据悉,南京从下月即12月1日起,除地铁工程、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扩建工程等市政重点工程外,全市范围内的桩基、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和拆除等易扬尘作业停止施工。

与此同时,主城区主要水体水面和岸边落实每日保洁,重点保障水体及岸边实施专项保洁;对玄武湖、莫愁湖、内外秦淮河、南河、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周边水系等重点保障水体,开展每周巡查,严密监控水质状态;对夹江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以及各区级饮用水源地,开展每日巡查,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对玄武湖、内外秦淮河、金川河、南河、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周边水体实施生态引水补水,保障城市河流湖泊生态景观功能。

预测未来24小时重点污染

即刻启动二级管控

管控措施还提出,在第一管控阶段,如果预测未来24小时PM2.5分指数超过200,达到重度污染,且有持续趋势,立即“升级”到按第二阶段加强管控措施实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各区和园区已经收到市政府下发的两个阶段停工的企业名单,第一阶段管控措施也已经从本月17日起开始执行。此外记者从省环保部门获悉,不仅南京,省内各市都将做好国家公祭日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参照青奥会空气质量保障特别管控方案,省内以南京市为主,13个市联防联控,协调周边地区共同参与,确保公祭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优良。

第二阶段重点

石化钢铁企业最大限度停产

自12月6日起,进入管控第二阶段,各项管控措施全面升级。南钢、梅钢、扬子石化、金陵石化、南化公司等重点石化、钢铁企业实施最大程度的停产措施;各区(园区)再增加一批停限产企业。6家热电企业发电量比去年同期下降30%。

南京将暂停长江南京段码头产生大气污染的装卸作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严控码头扬尘污染。

除市政重点工程外其他工地全停

据悉,从12月6日起,除地铁3号线、地铁(隧道)盾构施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扩建工程(不含渣土运输)等市政重点工程外,南京全市范围内工地全部停工;对停工工地裸露地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产。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对全市主次干道连续进行冲洗、洒水、清扫作业。禁止所有黄标车、高污染车辆及重型车上路行驶;绕城公路内禁止外地运输车辆过境;禁止外地高污染客运车辆进入南京。

第二阶段三成公车停驶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停止30%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的措施,也将在第二阶段实施。晨报此前已予以重点关注。记者 倪敏

来源: 新华报业网   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