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源非法获取公民信息20万条 邗江一对夫妻"同堂受审"

01.12.2016  04:38

  江苏省扬州市某公司老板张某夫妇因公司新开张,缺少客源,于是想到了电话营销,通过网上购买、下载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0多万条。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夫妻二人在邗江区法院同堂受审,其中,丈夫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为拓展客源,夫妻决定购买客户信息

  张某今年33岁,是扬州某信息咨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其妻韦某今年30岁,是该公司的人事主管,同时也是扬州某企业咨询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5年11月,张某成立扬州某信息咨询公司,主要是负责推广代理现货交易平台,帮平台招揽更多客户,公司获取利益的方式主要是靠抽取客户在平台上买卖产生手续费的提成。这就意味着,客户越多,公司收益越高。为此,公司需要不断发展客户。但因为没有客源,公司成立后,生意惨淡。

  2016年初,韦某在招聘业务员时,听说购买客户信息进行电话营销可以拓展客源,遂转告给张某。张某觉得这个方法可行,决定买电话名录。

  非法获取20万条,丈夫获刑1年,罚款两万

  2016年3月,张某夫妇通过微信,以400元的价格向一网友购买了1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用于电话营销。此外,张某通过购买某论坛账号等方式,非法在互联网上下载公民个人信息累计19万余条并进行电话营销。上述2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中,主要包括扬州股民电话、扬州企业老板手机名录、银行大额客户手机、上海4.6万余名车主手机名录等信息。

  7月4日,一位客户投资亏损,其丈夫上门讨说法,并与张某夫妇发生争执,韦某报警。在民警处理此纠纷过程中,夫妇俩交代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

  近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夫妇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两人均系自首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韦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