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在柬埔寨冒充公检法来电!诈骗团伙成员被南京检方提起公诉

11.05.2017  16:08

  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9·20”柬埔寨专案,60名犯罪嫌疑人躲在柬埔寨冒充公检法来电,搞得一段时间"公检法的日子不太好过"……既然如此,检察机关也不会让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好过"。

  近日,检察机关对这个轰动一时的案件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

  5月9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对9.20柬埔寨电信诈骗案涉案被告人提起公诉。本案系最高检会同公安部指定南京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大型跨国电信诈骗案件。

  2016年8月30日,柬埔寨王国移民总局和金边市警察署查处了该诈骗组织,并于9月20日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移交我国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经侦查终结,对60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向秦淮区人民检察院、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秦淮区院、鼓楼区院各30人)。60人中,我国台湾籍嫌疑人13人,大陆籍嫌疑人47人。

  南京市检察机关对本案办理高度重视,市区两级院联动,同步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本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体现了对电信诈骗案件从严从快打击的精神和要求。

  △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

  经审查查明,2016年3、4月份,被告人邱某与他人共同投资,在柬埔寨王国金边市铁桥头区威斯堡分区白境边乡国家1号公路旁的五层楼房内,设立了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组织,通过拨打、接听被害人电话,冒充公安、检察、电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编造被害人的个人信息泄露、涉嫌犯罪、银行账户内资金需要监管等理由,欺骗被害人将钱款转入指定账户,从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该诈骗组织成员共计60人,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形成了以被告人邱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某、江某、朱某等9人为管理者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作息、考勤、业绩奖惩等管理制度。9名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的负责组织招聘人员、制定管理制度以及管理组织的全部事务;有的负责租赁场地、采购物品、招募和管理人员、业绩统计;有的负责招募人员以及培训、管理一线话务员。该组织成立以来,诈骗张某、王某等多名被害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53.071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邱某等6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5月9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对9.20柬埔寨电信诈骗案涉案被告人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去年8月,南京人杨女士接到来自“南京警方”的电话,说是一起杀人案中发现她涉嫌洗钱、杀人,公安部已对她展开全国通缉,并通知杨女士到上海协助调查。根据“警方”提供的网址,杨女士果然查到了通缉令。这让杨女士十分紧张,但她表示家里有事一时走不开,于是来电的“警方”给杨女士制作了电话笔录,同时要求杨女士进行财产证明,证明的方法就是把钱转到安全账户。“警方”表示,所有钱将会在三日内返还。杨女士信以为真,转出了20万到“警方”提供的账户上。20万就这样进了诈骗团伙的口袋。

  杨女士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今年6月,台湾人邱某出资,纠集陈某和江某等人,在柬埔寨王国首都金边市郊租了一套别墅,又从台湾和大陆招募60多名人员进行电信诈骗。诈骗方法正如南京杨女士所遭遇一样,通过任意显软件乔装成公检法号码,告知被害人涉嫌刑事案件,要求协助调查,同时要求被害人将财产转移到安全账号进行调查。根据现已查明的事实,该犯罪团伙涉案60多起,涉及全国十余个省份,涉案金额500多万,其中被害人损失最大的一笔为170多万。办案检察官介绍,随着侦查的深入,还会出现更多的受害人,涉案金额会更高。

  △9 月11日,南京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徐进随南京公安一同赴柬。

  根据我国公安部提供的案件线索,8月底,柬埔寨警方捣毁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并抓获63名犯罪嫌疑人,随后向我国公安部通报案情。公安部指定办理电信诈骗案件经验丰富的南京市公安局负责进一步侦办。9月20日,63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国。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将本案列为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首批挂牌督办案件,代号“9·20”柬埔寨专案。一个月后,警方就61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仅用了4天时间,南京市检察院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9 月上旬,柬埔寨金边,徐进(右三)监督引 导警方取证。

  该案呈金字塔型。从下到上依次为一线、二线、三线、管理者、出资人,同时还有技术人员。一线扮演公安拨打电话,二三线扮演检察官、法官负责骗钱,管理人员负责一线二线的管理,技术人员负责网络的维护。被抓获的63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线三十几个,二三线十几个,还有十来个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邱某等两个出资人。“可以说,是把整个电信诈骗的塔给端了。

  △9月上旬,徐进(左三)参加中柬案情协调会。

   办案迅速,4天批捕61名犯罪嫌疑人

  “承办人真的很辛苦,加班加点,没日没夜。”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对该案的办理作出了高度评价。

  南京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席晨介绍,这得益于组织协调有力,提前介入工作做得好。

  △9月20日晚8点,南京禄口机场,63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

  “组织协调有力,推进了案件的迅速准确办理。”席晨介绍,回国后第二天,南京市检察院就此案成立专案组,由南京市检察院代检察长范群亲任专案组组长。范群明确提出:“出重拳,稳准狠。”范群直接参与了案件的指挥协调、统筹推进,并就办案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南京市检察院先后5次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

  △10月11日,南京市检察院与南京市公安局召开案情研究会。

  为了统一标准,南京市检察院专门制定审查逮捕指引,对本案涉及的犯罪集团、主从犯、犯罪既遂未遂的认定作出明确规定。“统一了内部的标准,也要以此标准与公安机关达成一致意见。”席晨介绍,专案组共分 3批向公安机关提出178条取证意见。

  不同于以往电信诈骗案件一般被认定为共同犯罪,此案被定性为“犯罪集团”。南京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徐进介绍,“该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严格的生活、工作管理制度。成员不能随意外出,外出、抽烟、上厕所必须请假且登记;统一对新成员进行上岗培训,统一成员代号,不同组别人员之间不能随意交流。

  “犯罪集团属于更高级的共同犯罪,是刑法重点打击的对象。相对于一般共同犯罪,是有组织、有预谋并且长期反复进行的犯罪,犯罪成功率更高,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更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深。

  63名犯罪嫌疑人,10箱证据材料。人员多,证据分散且相互交叉,审查工作面广量大。为此,专案组抽调了南京市院侦监处和鼓楼、秦淮、玄武、建邺四家区院15名员额检察官承办该案。

  虽然每个承办人只负责其中的几个犯罪嫌疑人的提审工作,为了全面了解犯罪事实,却要了解全部的卷宗。

  △查获的部分作案证据。

  承办人加班加点,没日没夜。  

  “该案的提前介入工作尤其早。”徐进介绍。他8月底即随警方赴柬,开展协调、引导调查取证工作。“别墅位于金边远郊,两栋楼,每栋 5 层,每层十来个格子间。每个格子间散落着大量物证、书证,电话座机、语音网关、对讲机、诈骗剧本等到处都是。

  办理电信诈骗案件,必然牵涉电子取证。为了保证电子证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要先现场封存后再由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取证。“来源不合法会直接影响证据的合法性,并不是直接打开电脑查看这么简单。

  八、九月份,正值柬埔寨最热的时候,徐进和南京警方一起住在距离该别墅20公里之外的宾馆里,每天忙得汗流浃背。

  9月20日,徐进和南京警方一起,将63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与之一起的,还有满满10大箱证据材料。

  被押解回国63名犯罪嫌疑人,为何只批捕了61名?徐进介绍,有两个一线的,是在窝点被捣毁前15分钟刚刚到达,在审查逮捕阶段认定他们实施诈骗行为的证据不充分,“所以我们建议公安机关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