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发出公开信提醒用人单位做到“五个落实”

24.12.2014  12:58

  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近期市人社部门通过网络和媒体以及走访企业等形式向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发出公开信,提醒用人单位做到“五个落实”,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提前落实资金保证工资发放。提醒企业及早预留资金,用于年底职工工资结算,避免年终因资金周转问题引发拖欠工资等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认真落实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提醒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以及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告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提醒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落实职工参保规定。提醒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义务,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

  落实职工休息休假制度。提醒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合理安排职工工作时间。对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尽早落实安排好带薪年休假,保证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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