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对全国消防部队予以通令嘉奖

24.01.2017  21:04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鼓舞士气,公安部近日决定对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予以通令嘉奖。

  嘉奖令指出,2016年,面对艰巨繁重的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按照公安部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不放松,坚持现实斗争、基层基础两手抓,深化消防“四项建设”,敢于担当,攻坚克难,有效履行职责使命,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确保了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取得了火灾起数、亡人、伤人和财产损失同比2015年均超过两位数下降的好成绩,全年未发生重大和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未发生一次伤亡10人以上的火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有过的。

  坚持消防工作社会化,积极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大力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了全国两会、G20杭州峰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庆消防安全万无一失;着力提升部队战斗力,狠抓实战化训练演练,推进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改革,提高一线官兵攻坚能力,出色完成了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全年接警出动109万次,营救和疏散遇险被困人员85万余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349亿元,成功处置了江苏泰州“4·22”爆炸和汛期大面积洪涝等重大灾害事故;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水平,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有15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232个集体、5950名官兵立功受奖,天津市开发区消防支队八大街中队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灭火救援英雄中队”荣誉称号,江西省南昌市消防支队八一中队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树立了公安消防部队良好形象,彰显了公安消防部队“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时代风采和精神风貌。

  嘉奖令勉励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官兵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稳定”的目标,持续深入推进消防“四项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着力建设过硬队伍,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