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公安规范户籍管理 打造“三型”窗口

25.02.2016  17:08

  近年来,扬中市公安局努力规范户籍窗口服务管理工作,户籍窗口服务的群众满意率达100%,户籍窗口服务管理工作连续8年名列全镇江市第一名。

   打造务实型窗口

  建立三项机制:上门、预约、群众监督

  扬中市共有7个户籍派出所,每个派出所都配备了1名专职户籍内勤和1名警辅人员,每个所还设立了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配备工作人员1名。为加强全市的户籍窗口建设,专门建设市公安局户籍办证大厅,由治安大队设立户籍窗口民警和警辅各1名,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全市的户籍管理工作。同时,严格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对工作人员开展宗旨意识教育,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引导他们自觉摆正自身位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杜绝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和“四难”现象,真正将户籍服务窗口建成密切警民关系的纽带和桥梁,力争树立窗口服务品牌形象。扬中市公安局各窗口单位2015年以来实行周六正常上班,该局7个户籍派出所和治安大队户籍窗口均按要求开门接待群众,节假日期间共受理各类户口、身份证1820件。

  为进一步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群众提供热情、文明、高效、快捷的服务,他们狠抓便民服务的落实,设置了24小时咨询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求助,接受群众对民警所办业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警容风纪的监督,倾听群众对户籍工作的意见和呼声,确保群众咨询有音、举报有门、投诉有路,不断提升户籍管理的规范化水平。2015年,上级业务部门和本局治安、政工部门随机用电话回访群众,均对户籍窗口的工作表示满意,全市的户籍窗口服务满意率达100%。

   打造规范型窗口

  工作人员要有“三心”:语言贴心、态度热心、质量称心

  扬中市公安局利用互联网上的本地论坛、“扬中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户籍管理政策和规定。2015年通过组织民警到人员密集的广场开展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组织全体社区民警开展入户调查,共走访群众5万余户。

  他们在户籍窗口设置便民桌椅,放置笔、信纸、饮水机、纸杯、梳妆镜、雨伞、老花镜等便民利民设施。每天上班前,对大厅桌椅、工作台、窗户玻璃进行认真清理,为群众提供舒心的办事环境。户籍服务窗口全部统一配置户口办理事项、审批机关和时限流程示意图、户籍窗口服务工作制度、办公时间标示牌;公开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建立落实警务公开、服务承诺、预约待办、延时服务、急事急办等工作制度。

  他们注重在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养成上做文章、从细节上入手,户籍窗口工作人员一律使用规范用语,始终坚持微笑服务,对前来办理户籍业务的群众,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因手续不齐全,不能当场办理的,向群众明确告知应当具备的手续并发给“办理须知和办理户口联系单”,确保群众第二次办结,杜绝让群众跑第三趟。对依法不能办理的,耐心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打造服务型窗口

  努力达到三实现:办理“零推脱”、业务“零积压”、工作“零差错”

  扬中市公安局注重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保证户籍登记的准确性。日前,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居住在长春村的缪某多年没有户口,后经调查发现,缪某1948年去上海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因退休将本人户口从上海市迁回原籍扬中市,但本人一直未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随后户口迁移证也遗失,造成多年无户口。缪某现已83岁,因患有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为帮助其办理户口,民警通过查户籍档案、联系上海市警方查找迁移证存根、走访缪某亲属等,在缪某遗失户口迁移证二十几年后,为其在长新村办理了落户手续。

  2013年以来,该市公安局民警发现并解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落户、私自收养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刑释人员未落户等各类无户口人员户籍登记问题48人,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

  扬中市公安局严格执行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断深化各类信息系统操作和政策法规等专业科目的训练,促进窗口民警业务素质的提高。他们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订了《创建优秀户籍窗口和“二代证”信息采集点活动方案》与《扬中市公安局户籍窗口工作奖惩办法》,严格规范各项业务办理,建立健全“民警认真办理、分管领导认真把关”的工作机制,杜绝了错办业务问题的发生。(镇江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