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交通、公安、安监联合召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议

13.11.2014  15:11

11月6日,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三部门联合召开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4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宣贯会议,“两客一危”(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动态监控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张家港市运管处陈卫斌处长宣读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强调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办法》为依据,强化客运旅游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管控,完善监管制度,确保车辆运营安全。张家港市交巡警大队徐斌副大队长结合当前张家港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道路交通执法管理职能,要求各企业组织落实好本单位宣贯教育,把《办法》精神传达至每个驾驶员,通过对营运车辆的全天候实时监控,有效遏止车辆超速、不按规定线路、不按规定时间运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安监局徐志斌副局长要求各企业切实落实监控职责,对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监管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事项作了解析。

最后,交通运输局叶德元副局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落实好企业监控的主体责任。无论是自建平台,还是委托社会化平台监控,道路运输企业都是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二是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落实好监督检查责任。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贯彻落实好《办法》的各项规定;三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保护员工生产安全。企业要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考核制度,培训上岗,全面认知风险及应急处置能力,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场所,加强安全生产的现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