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安司法完善三项“两类人员”共管机制(图)

28.11.2016  22:41

 

近期,苏州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就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工作进行座谈,进一步完善“两类人员”共管机制。

一是完善沟通对接机制。市司法局积极汇报争取,李京生副市长听取汇报后要求司法、公安互相支持、紧密合作,公安机关要加大信息支持力度,全力协助做好“两类人员”安全管控工作。两局确定了联络人、微信群,随时沟通联系;成立信息平台合作团队,确保数据共享畅通无阻;还建立了双月座谈制度,两局及相关基层单位每2个月碰面交流一次,现场办公,协商处置“两类人员”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

二是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借助市政法二期平台建立数据共享架构,包含基本信息、上网信息、前科信息、拘留信息、日常动态等13个项目。双方建立具体的责任体系,加强监督考核,确保信息共建共享切实发挥作用。目前,市局实时推送“两类人员”基础信息、矫正帮教期限、犯罪事实等,方便了公安机关落实出入境管理和社区治安管理。市公安局定期推送近3个月内“两类人员”动态信息,目前已推送上网信息8424条、网吧信息5603条、现实表现信息95969条等,方便了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两类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是强化联合管控机制。扩大公安民警走访和信息采集范围,将社区服刑人员、C类重点刑释人员和回归一年内刑释人员纳入基层民警走访范围,并在警务通平台上进行重点人员标注,必要时进行联合走访,并及时将其家庭状况、矛盾纠纷、行为表现、亲友配合等动态信息提供给司法行政机关。市局制定了《关于在苏州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中使用公安机关数据的工作规范》、《关于对公安推送的有关信息核查处理的办法》,建立核查处置、情况上报、通报督办、信息保密等制度,规范开展数据核查处置工作。涉及脱逃脱管、违法犯罪的,迅速通报公安机关协同查找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