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公司副总迷恋花季女 1年78次打“飞的”幽会
今年34岁的葛某,本来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副总,有着幸福家庭与可爱的女儿,但是2013年的一场致命邂逅,让葛某结识了当时年仅16岁的情人杨某,为了这个小情人,葛某不惜诈骗自己岳父岳母等亲戚共280万元,给她买房买车买奢侈品。
扬子晚报记者 贾晓宁
通讯员 牛向峰
葛某出生在江苏南通一个农民家庭,虽然家境一般,但是靠着自己的努力,在30岁之前他已经小有成就。2008年,葛某与大学里交往的女友完婚,2010年他跳槽成功,成为一家房地产公司副总,年收入在30万以上。有了幸福稳定的家,事业小有成就的葛某却觉得生活太平淡了,缺少一些激情。为此,他还专门去学人家赌博,寻求刺激。而他作为公司高管,经常能接触到一些银行、商界的高管,看到人家花钱如流水,也非常羡慕,希望有朝一日能过上那种生活。就在葛某的进取心被贪欲逐渐取代之后,2013年他到东北出差,结识了当时在酒店做前台服务的杨某。杨某当时只有16岁,正是花季少女,而且十分清纯美丽。用葛某的话说,他对杨某是一见钟情,找到了初恋的感觉。为了博取姑娘的一笑,葛某在姑娘身上可谓是一掷万金。据葛某后来交代,当时为了迅速接近杨某,他花了近20万元给杨某购买奢侈品包包,包括LV、GUCCI等世界名牌的皮包。跟杨某发生关系之后,葛某被杨某带回家见家人,为了博取杨某家人欢心,葛某一次给了杨某同母异父的哥哥15万元当见面礼,还给杨某的妈妈12万元。这些都还不算,后来为了讨杨某妈妈欢心,葛某带杨某和杨某妈妈在国内旅游多次,还带杨某到韩国和美国旅游购物,花掉了40万元。后来杨某告诉葛某自己怀孕,为了安抚杨某和她的家人,葛某又花120万元在东北给杨某买了一套房子,还买了一辆20万的车。据葛某交代,他当时天天恨不得和杨某厮守一起,1年多时间坐飞机飞往东北78次,就为了与杨某幽会。
这前后算下来,葛某在杨某身上,花费了200多万元,但是他有这个能力吗?而他的钱又是从哪里来呢?答案很简单,骗来的。从2013年6月开始,葛某虽然已经到了房地产公司上班2年多了,但仍然自称在保险公司工作,是公司副总,并借着公司集资吸储、购房等理由,向岳父及家人要钱。他的岳父和岳父那边的亲戚,先后给了他280万余元。然而纸包不住火,岳父对他再信任,当所有人都等着他返还利息的时候,葛某拿不出钱来。他开始想寻短见,后来又想一走了之,去东北跟情妇生活。然而在上飞机之前,他想到自己的生活还是在南京,于是他回到家里,向家人说明了一切。并随后到公安机关自首。
他交代,其实岳父对他非常好,自己的亲生父亲都没给他喂过药,岳父却在葛某有一次生病时,坐在床前给他喂药。而且当时他骗岳父说公司集资吸储时,为了帮他完成任务,岳父甚至卖掉了老家的一套房子,给他筹了48万元。后来他谎称单位有福利房,原价300多万的房子,他只要花100万就能买到。岳父想到以后可以到南京养老,顺便帮女儿带孩子,就又借了钱给了葛某。而之后的一些钱,也多是岳父跟别人借来的,据了解,岳父岳母先后被葛某骗走193.7万元。此外,他的同学同事也被骗了23万。检方调查了解到,葛某的岳父已经退休,本来可以在家安享晚年,日子能过得比较滋润,现在却为他背上一身债。
葛某自首之后,妻子已和葛某离婚,而他在东北的情妇已经开着那辆车“消失”。不幸中的万幸,就是东北的房子已被司法机关查封,将来履行完法律程序后,房子可能变卖来补偿葛某岳父等受害人的损失。而在道德上罪恶深重的葛某,现在每天在看守所受到良心的谴责。近日葛某涉嫌诈骗罪,已被浦口检方提起公诉。(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