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司36万 对俄业务员犹如经济女间谍

28.12.2015  12:43

  商业间谍,一个大多数人只在电视剧中见过的名词是否真的存在呢?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涉案的公司销售员赵某勾结客户侵吞公司财产,作案手法犹如电视剧中的“女间谍”,案发后赵某最终获刑。

  张家港某机械公司是家出口贸易公司,本科学历的赵某聪明伶俐,自2006年进公司后一直担任外贸销售员,因系俄语专业毕业,故主要负责俄罗斯等国家的业务。2011年年底,赵某通过电话和邮件与俄罗斯的一客户开始商量公司的业务,时间久了两人很有默契。后在谈一笔业务时,赵某除了产品的价格,还另外要求对方加10%的佣金,称自己可以顺利拿到这部分钱,并表示拿到佣金后会与对方共同瓜分。

  自此之后,两人开始了业务“对接”。赵某每次都会在几笔订单中,向公司虚构客户公司向自己索要“佣金”之事,并未引起怀疑。其随后便按照公司规定的用款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经其同意后,公司财务按赵某的要求将佣金打到其指定的境外账号,待客户那头收到钱款后,对方再将部分款项打至赵某提供的银行账户。

  赵某利用自己职务便利,在一年时间里采用上述手段共作案4起,侵占得美元6万元,折合人民币36万元。12月底,俄罗斯的客户到赵某所在公司时,对公司董事长顾某说赵某有问题,称其在公司做业务期间,还替别的公司宣传产品。这一情况立即引起该公司的警觉,顾某立马对赵某经手的业务进行调查。公司通过后台从赵某邮件中复制下来的内容拿给懂俄语的人一翻译,大家瞬间都蒙了,原来公司的钱是这么一步步被侵占的,顾某遂至公安机关报警。今年6月,赵某至派出所自首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张家港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以该项罪名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近年来,许多销售、会计等利用自身工作性质钻起了企业内部的漏洞,或自认为用一点小聪明便可以长期实施自己的“大计”,从中大赚一笔,却殊不知在这过程中,刑罚的大网已在慢慢向其靠近。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