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贯彻全省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一)
射阳县司法局 对照柳厅长讲话要求,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中,查漏补缺,以“四个加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 加强实体化平台建设。完善县镇村(居、社区)实体平台,县级重点加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镇区平台将以全县建设综治中心契机,强化功能布局,完善便民设施,真正使镇级平台成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优良窗口。 二是 加强多形式网络平台建设。以“12348”服务平台为核心,整合“法韵鹤乡”微信公众号、射阳县司法行政网等网络平台,在现有发布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功能,重点在增强互动性、实效性上下功夫。 三是 加强服务品牌打造。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利用现有的“老蒋工作室”“老沙工作室”、钱军工作室等,打造射阳更多的调解品牌。在社会组织建设中,依托“移民法治驿站”做法,不断探索建设新的社会组织品牌,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中。 四是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在加大律师说法、以案说法等栏目建设力度的同时,不断开展多种类型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赶大集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切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 召开专题会议,提出结合实际,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目标。 一是 围绕省厅部署,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学习柳厅长讲话精神,并要求每个科室负责人就讲话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阐述学习心得以及对今后工作的思路方向,一一发言后形成会议记录并共享在该局的qq交流群。 二是 紧跟省厅步伐,深入推进惠民举措。以“四个全覆盖”作为路径和抓手,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贴身式”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的平台在横向和纵向上积极扩展,主动参与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相关服务。 三是 贯彻省厅要求,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四个全覆盖”“365工程”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协同推进。把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设施、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等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督查范围,分阶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引入群众评价机制,使其成为绩效考核评估的主要依据,以群众满意度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品质提升的重要标准。
响水县司法局 迅速召开全系统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采取“三到位”贯彻落实省厅会议精神。 一是 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到位。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红卫向与会人员全文解读柳厅长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便全系统工作人员深刻学习领会,指导推进工作,准确把握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核心、目标、保障和总体要求。 二是 组织落实到位。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及各科、室长为成员,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按照省厅下发的《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要求,结合响水实际,丰富服务事项,明确服务项目,落实责任部门,为群众提供更多法治“福利”。 三是 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到位。按照省厅部署的五项重点任务,结合响水实际,将已经建成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基层实战化服务的中枢环节,发挥总牵引作用。完善体系化建设,在法律服务全覆盖方面扬长避短,将全县15个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服务的一线平台,补齐省厅指出的资源分布不均的短板,重点发挥好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作用,克服响水律师欠少的劣势。完善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扩大升级“便民服务墙”的覆盖面,创新服务机制,深化“所企结对共建”“法律服务人员与村官结对”,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最大效应,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 结合实际,提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一是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打造区级、15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79个村(居)司法行政工作站,推行“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将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 二是 加快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制定。紧扣富民惠民,重点做好区、镇(街)、村(居)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和产品、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监管等标准的研制;汇编《海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南》《海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清单目录》《海州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等文件。 三是 探索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海州司法行政在线”“海州普法网”等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打造微信矩阵,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所实时共享信息,积极反应基层法律服务需求,采取“定时+及时”“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的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及时、灵活、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扬州市广陵区司法局 召开办公会议,明确加快节奏,力求全局2017年下半年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有新突破。 一是 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汶河、东关、汤汪、文峰等司法所建好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各司法所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每月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等指导和帮助群众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事项。 二是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在全区选拔一批由公证员、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志愿者等198人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结合“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和“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困难群众、服务重大项目”活动部署,组织服务人员定期进行以案释法宣讲、参与农民工讨薪、医疗事故等群体性信访案件化解。 三是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实行“普法通知书”制度,要求执法部门在做好单位学法用法的同时,承担起普法的社会责任,努力实现部门学法与社会普法“双赢”的效果。
阜宁县司法局 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四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 搭建服务平台。健全“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网络,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证服务于一体的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 加强人员保障。指定专人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接待工作,重点加强协调协作机制,加强对调解组织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 三是 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公开公示制度、来访接待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工作流转制度、工作档案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及群众评价等制度。 四是 扩大法律服务宣传。通过贴近群众生活的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栏、当地主流报纸、电视,以及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