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不吸烟,不乱扔烟头”

05.06.2018  08:26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有害吸烟者的身体健康,更让身边吸“二手烟”的市民无辜“中枪”。我市将“公共场所不吸烟,不乱扔烟头”收入《靖江文明16条》中,并拟出台禁烟控烟相关细则,规范这一不文明行为。

市健康促进中心党支部书记顾发庆介绍,我省爱国卫生条例中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室内会议室、幼儿园、影剧院等十大类场所为禁止吸烟场所,歌舞厅、长途客运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等三类场所为控烟场所。控烟场所内,应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室)外的其他区域禁止吸烟。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不得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并确定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任何个人可以劝阻,并可以要求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管理职责。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中,通过政策宣传、志愿劝导等方式,不断强化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力度,在各类禁烟控烟场所醒目位置,均张贴有禁烟标志,且相关举措已收到一定成效。但在部分公共场所仍然存在吸烟、乱扔烟头的现象。

公园作为市民散步、游玩、休闲的好去处,每天人来人往,人流量不小。今天,记者来到西郊公园内,发现前来散步健身的市民不在少数。人群中,不乏一两名“老烟枪”存在吸烟行为。“到公园来本来就图这里树多,空气好,你抽支烟,这不是破坏空气了嘛!”常在公园跳舞健身的赵阿姨说,夜色下常能见到吸烟者的烟头晃动,阵阵烟味传来,让原本愉悦的心情“添堵”。很多饭店也成为公共场所吸烟的“重灾区”。火锅店、烤鱼店、龙虾店,时常可见就餐的顾客随意点起香烟,吞云吐雾,全然不顾周围顾客的感受。市民王女士说:“在外面和朋友吃饭的时候,经常闻到呛人的烟味,挺难受的。”市人民医院专门设置了吸烟区“轩雨亭”,一位医务人员告诉记者,老人、小孩、孕妇、病人应该远离二手烟。在院内,如发现准备抽烟的市民,医务人员会及时劝阻或将其引导到吸烟区。在采访中,几乎所有市民都认为在公共场所抽烟是不文明行为,不仅损害自己的健康,还会污染公共场所的空气,让其他人被动吸“二手烟”。有不少人表示,会主动对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说“”,而大部分吸烟者在别人劝阻后会选择掐灭烟头。

顾发庆介绍,每年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今年无烟日期间,市健康促进中心深入社区,开展公益讲座、集中宣传等活动,向市民宣传禁烟控烟知识,提高市民相关共识。我市正在拟定相关控烟细则,对禁烟控烟区域、劝导方式等进行规范,更好地指导下一步禁烟控烟工作。

【文明解读】

公共场所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人们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高低与否的直观体现。作为城市的主人,在公共场所做到不吸烟,既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文明之举的有效践行。相信无论是谁,都不愿意成为被动的“二手”吸烟者。因此,每天少抽一根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减少二手烟给别人的危害,不乱扔烟头……这些都是社会文明、城市文明的标志,小烟头关乎大形象,小举动体现大文明。有了这样的意识,我们就能更好地自觉、自律,掐灭手中的烟头,为自己,也为他人,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