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局发布八大注意事项警示“双十一”网购消费

15.11.2016  02:03

  双“十一”前夕,苏州市工商局基于近年来网购热引发的经营和消费问题,提醒消费者注意网购八大事项:
  一是要理性消费。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消费,不要被“优惠”、“便宜”冲昏了头脑,应尽可能事先对所购产品进行了解。避免因价格便宜盲目选购自己不需要的商品。
  二是要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尽量选择有资质、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正规电商。
  三是要注意了解并明确商家对于优惠活动的种种前置条件。而对于“不支持七日不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
  四是要注意网路交易安全。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给付款链接页面以及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五是特殊物品要考虑选择快递保价或购买运费险。
  六是要先验货再签收。收货时应当场开箱查验,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
  七是要注意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时间期限。但有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1)消费者定制的商品;(2)鲜活易腐的商品;(3)线上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电脑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
  八是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一边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