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先行是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的重要保障

29.07.2016  17:34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王春晖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下简称《纲要》),《纲要》要求将信息化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加快释放信息化发展的巨大潜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加快建设网络强国。
  当今世界,通信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信息化与现代化以及经济全球化三者相互促进,而且信息化已经成为驱动国家现代化、引领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ICT(信息、通信和技术三个英文单词的词头组合)已经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我国正处在这个大潮之中,受到的影响越来越深。因此,我国必须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制定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这是《纲要》出台的重要背景。
  《纲要》的性质和地位
  笔者注意到,《纲要》是根据新形势对《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调整和发展,这个纲要是规范和指导未来十年国家信息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十年我国信息化领域规划、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
  《纲要》确定了未来十年的战略目标
  《纲要》基本路径是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进行三大步的跨越式迈进:
  第一步到2020年,核心关键技术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信息化成为驱动现代化建设的先导力量;第二步到2025年,建成国际领先的移动通信网络,根本改变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实现 “技术先进、产业发达、应用领先、网络安全”坚不可摧的十六字战略目标,涌现一批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网信企业;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信息化全面支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网络强国地位日益巩固,在引领全球信息化发展方面有更大作为。
  “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是《纲要》的主线
  《纲要》是国家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提出了“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的24字基本方针:统筹推进、创新引领、驱动发展、惠及民生、合作共赢、确保安全。为了全面实现《纲要》绘制的信息化发展战略蓝图,应当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集中统一领导下,统筹中央和地方,统筹党政军各方力量,统筹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完善配套政策,细化任务,明确时限,逐级落实,确保国家信息化战略部署全面落地开花,并结出丰硕的果实。
  全面落实《纲要》应当法治先行
  全面落实《纲要》应当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意味着今后所有的行业都将与信息化融合,所有的行业都将互联网化。因此,信息通信领域的立法必须在建立和维护国家信息化战略上有大的作为,因为信息通信法治的生命力与行业融合发展的规律和生态环境息息相关。《纲要》提出,要推进信息化法治建设,依法推进信息化、维护网络安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要以网络空间法治化为重点,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全社会自觉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信息化法治环境。
  笔者认为,发展国家信息化战略,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尤其要抓住“提高信息化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为此,笔者呼吁国家应重点关注国家信息化战略进程中五大方面的法治建设:一是推进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和保护方面的立法;二是关注网络经济立法,尤其规范网络商务和网络金融发展的基本方向;三是提升网络空间安全立法水平,制定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相适应的网络空间基本法;四是加强网络个人隐私和数据资产权的规制和保护以及制定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规;五是打造公平良性的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建立诚信、公平的互联网生态环境。与此同时,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要完善对现有法律的修改,或通过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的立法形式,推动现有法律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

 

(作者系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