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建立监管网络

04.07.2016  11:26

我市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环境监管取得实效。日前,泰州市环保局来我市督查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落实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

 

划分环境监管网格

 

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制定出台了《靖江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并报泰州市市政府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了市、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三级监管网络,将工业园区作为特殊监管网格,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密网格。在此基础上进行两个延伸,一是在“”上延伸,将网格管理延伸至村(居委);二是在“线”上延伸,在环保系统内部建立逐级负责的内部执法网格体系。我市还积极完善机制保障,建立领导机制,市一级网格成立了市长担任网格长,相关副市长担任副网格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按职能设立了工业建设项目、水环境专项治理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保护、建筑工地扬尘噪声及道路扬尘、水上运输船等七个监管工作组,并落实了督导和考核机制,确保网格正常运转。

 

环境网格化监管成效明显

 

网格化管理让环境监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调度下,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扬尘及渣土运输综合整治取得节点性成果。据统计,联合执法组向建筑工地和运输方发放公开信330封,同施工方签订责任书20余份,将城区的37家建筑施工工地纳入考核范围,下发整改通知书34份,约谈4家整改缓慢的工地负责人,有序停工3家。查处渣土车“黑车”运输3起,车辆抛洒滴漏184起。

 

网格化监管也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今年3月,经环保和公安部门会商,实行联合执法,提前侦查,共同调查,发现某电镀加工点从事电镀生产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配套建设污染物防治措施,电镀废水直排界河。目前,该案已由环保部门移交公安部门,正在办理中。

 

网格化监管还畅通了信息反馈渠道,提高了办事效率,避免和减少了矛盾的发生。今年以来,我市已调处环保信访178起,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7.2%,属地镇、村开展的日常环境巡查和现场监管,也及时制止、处置了一批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

 

将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

 

下阶段,我市还将进一步健全网格化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制定工作流程,细化巡查报告、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进一步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建立二三级网格专门的巡查队伍和配备专门的巡查人员,制定考评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在企业内部建立环境监管网格,实现环境监管网格化由“”和“线”到“”的延伸,构建全方位、无缝隙的网格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形成政府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