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全面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

04.07.2017  19:25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殡葬工作,加快乡镇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村级小公墓、老坟场综合整治,宿豫区民政局始终坚持“贴近指导、靠前协助、前沿帮扶”工作方针,按照全程跟踪指导、全时落实督查、全面推进建设的要求,组织召开现场会办会,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扎实有效地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

      一是开展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工作。公益性公墓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理审批手续。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墓地面积、墓(坟)碑规格及安放方式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引入水葬、树葬、花坛葬等生态殡葬理念。完善墓区配套基础设施以及附属设施,推动墓地现代化、规范化、便捷化建设,确保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

      二是开展村级小公墓、老坟场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开展调查登记,摸清坟头分布情况,绘制坟头平面图,收集登记坟主和守护人基本信息,为后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数据支持。依据墓地实际情况,对坟头相对集中、占地规模较大以及平迁难度高的小公墓、老坟场,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按计划组织实施;对距离乡镇公益性公墓相对较远且偏僻的村居,可因地制宜,建设集体投入和运营的生态村级小公墓,作为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必要补充。

      三是开展零星散葬坟墓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平不留标识标记、迁全部进入镇村公墓”原则,制定零星散葬坟墓迁平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发放《坟墓平迁通知书》、签订平迁协议,在确保群众清楚了解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推动平迁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查找不到守护人的坟墓,发布公告,在公告期限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坟墓予以处理。

      四是营造文明殡葬宣传氛围。用好各种宣传载体,造浓文明殡葬、生态节地安葬氛围,大力宣传公益性公墓建设、村级小公墓老坟场综合整治和零星散葬坟墓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使节俭办丧事、厚养薄葬蔚然成风,文明殡葬观念深入人心。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防止引发社会矛盾。鼓励党员干部在零星散葬坟墓专项整治中当好表率,以实际行动支持参与零星散葬坟墓平迁工作。

      截至目前,四个新建乡镇生态公墓初步选址、规划设计等工作已经完成,三个现有公墓改扩建工作有序开展,五个私营公墓整治改造开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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