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全面启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05.11.2016  04:06

  近日,扬州市公安局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扬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宫文飞解读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要求各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不断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冬春火灾防控的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冬春火灾防控的保障机制,全力以赴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会议结束后,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维护全市消防形势稳定,扬州市局全警动员,决定从2016年10月28日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在研究部署阶段,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在组织实施阶段, 要在乡镇(街道)、社区、一定规模的社会单位、古城区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配全消防设施、车辆装备、物资储备、消防队员等必要装备,并联合综治、民政、安监等相关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两委”等基层力量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社区消防安全。同时,积极推动完成本地“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规划部门及时组织对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和消防力量等基层基础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落实网格化管理; 在总结考评阶段, 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工作期间明确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恪尽职守,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吸取以往因麻痹松懈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坚决克服侥幸心理,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扬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