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系统法治国土培训班在苏州举办

18.11.2017  03:15

11月13日至14日,省厅在苏州举办全省系统法治国土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省检察院的相关专家,分别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法总则》、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进行了深度解读。全省系统相关单位分管法制负责人、法规处(科)长及其他法制工作人员等1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开班动员会13日上午召开。会议指出,全省系统要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下依法治国的新定位、新论断、新思路,牢牢把握“一个总、五个新”,即总目标、新成就、新定位、新论断、新内涵、新保障。会议强调,全省系统要准确研判新时代下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机遇和新挑战,紧跟国家法治建设新部署,适应法治建设新变化,体现“两聚一高”新要求。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时代下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在思路上,要要处理好宏观与中观、整体与局部、守成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在路径上,要把完善重组法治队伍作为法治国土建设的重要保障;把完善国土资源法治体系作为建设法治国土的关键环节;把完善以人民为中心的争议案件办理机制作为法治国土建设的当务之急,蹄急步稳,精准发力,努力开创新时代下法治建设的新局面。(厅法规处)